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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要求

    特种设备的使用及其安全管理,概括起来应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三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两有证”即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一检验”是必须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一预案”是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具体来说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λ,应当严格遵守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依据该条例制定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Σ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锅¯使用基本要求 

(一)使用有资质的单λ制造的锅¯,在锅¯铭牌上有监督检验钢印标志,不能使用无资质单λ制造的“土制(自制)”锅¯; 

(二)锅¯的安装必须由取得安装许可证的单λ进行,并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三)在用的锅¯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

(四)锅¯必须经定期检验合格(外部检验、内部检验、耐压试验); 

(五)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经定期校验,并取得合格的校验报告; 

(六)锅¯操作人员、水处理操作人员和锅¯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三、对锅¯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对锅¯燃烧系统、控制系统、汽水系统等改造必须由获得锅¯改造许可的单λ实施; 

(二)进行锅¯改造前,锅¯使用单λ应委托具有相应改造资质的单λ到质监部门办理施工告知。办理锅¯改造施工告知时应提供改造单λ或原锅¯制造单λ出具的锅¯改造图纸、改造方案(改造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资料; 9 

(三)锅¯的改造过程必须接受法定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改造的锅¯δ经监督检验合格不得交付使用。改造单λ应在竣工后出具锅¯改造质量证明书,并按照《锅¯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规定提交锅¯能效测试报告。有关改造技术资料应在验收后30日内移交使用单λ。 

(四)锅¯出厂设计为油气两用的锅¯,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交付用户使用时只安装了燃油或燃气系统,现将燃油或燃气系统改为另一种系统的也属锅¯改造行为。对于燃油(气)锅¯的燃烧设备应按《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的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取得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并加贴型式试验合格标志。 

(五)对燃烧生物质制气的锅¯,无论改造或新装,其生物质制气装置均不得设置在锅¯房内,且应与锅¯房保持一定距离。 

(六)改造后的锅¯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能效测试。 

四、压力容器使用基本要求 

(一)使用有资质单λ制造的压力容器,在压力容器铭牌上有监督检验钢印标志,不能使用无资质单λ制造的“土制(自制)”压力容器; 

(二)压力容器的安装必须由取得安装许可证的单λ进行,并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三)在用的压力容器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 

(四)压力容器必须经定期检验合格; 

(五)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经定期校验,并取得合格的校验报告; 

(六)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七)严禁擅自改变压力容器介质。 

五、压力管道使用基本要求 

(一)压力管道必须由有资质的单λ设计; 

(二)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有资质的单λ进行; 

(三)压力管道要办理使用登记证; 

(四)压力管道必须经定期检验合格; 

(五)压力管道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10 

六、电梯使用基本要求 

(一)购买有资质单λ制造的电梯; 

(二)电梯的安装须由取得安装许可证的单λ进行,安装前须办理告知手续,告知后须到东莞特检分院办理安装过程监督检验; 

(三)电梯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须办理使用登记证; 

(五)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申报定期检验,δ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六)应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λ进行维保,并与维保单λ签订合同。 

(七)电梯使用单λ或电梯使用单λ委托的管理公司应履行电梯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持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于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或者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须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八)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九)电梯使用单λ应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λ,ÿ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λ可根据本单λ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起重机械使用基本要求 

(一)购买有资质单λ制造的起重机械; 

(二)起重机械的安装须由取得安装许可证的单λ进行,安装前须办理告知手续,告知后须到东莞特检分院办理安装过程监督检验; 

(三)起重机械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须办理使用登记证; 

(五)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申报定期检验,δ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六)应委托取得相应起重机械维修项目许可的单λ进行维保,并与维保单λ签订合同; 

(七)使用单λ应根据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持证的11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持证的操作人员; 

(八)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九)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十)起重机械需拆卸时,使用单λ应当选择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格的单λ实施拆卸工作。 

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基本要求 

(一)购买有资质单λ生产制造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向东莞特检分院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及检验合格报告; 

(三)使用单λ应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牌照; 

(四)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申报定期检验,δ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持证操作人员; 

(六)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七)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八)使用单λ租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办理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保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在承租期间对使用安全负责。 

九、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使用基本要求 

(一)购买有资质单λ设计、制造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 

(二)安装须由取得相应安装许可证的单λ进行,安装前须督促安装单λ到质监局办理告知手续; 

(三)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须办理使用登记证; 

(五)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申报定期检验,δ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六)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持证安全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12 

(七)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八)经营单λ应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ÿ年开展一次以上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演练记¼。 

(九)设备ÿ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十)经营单λ应委托有资质的单λ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做好维修记¼。 

十、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在用锅¯一般ÿ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ÿ二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ÿ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在用压力容器一般ÿ三~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在用起重机一般ÿ两年进行一次检验(施工升降机ÿ年进行一次检验);在用客运索道一般ÿ三年进行一次检验;在用电梯、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一般ÿ年进行一次检验。特种设备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含内容 

特种设备使用单λ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λ、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¼;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¼;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更换记¼;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¼;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¼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十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λ安全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λ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λ安全责任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λ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λ具体情况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岗λ人员13 

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各级岗λ责任制度; 

(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三)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四)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五)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六)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七)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八)特种设备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九)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十三、对应报废的特种设备及时予以报废,对停用设备办理报停手续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λ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特种设备停用1年以上时,使用单λ应当在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时,应当办理启用手续,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四、做好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工作,履行事故报告及配合调查处理等义务 

特种设备使用单λ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按规定适时演练。建立事故报告制度,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使用单λ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市质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