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质监动态
2016年第44期
(总第598期)
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开展重点工程安全检查 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为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自2016年2月以来,怒江州质监局对我州重点工程保泸高速施工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使用情况先后开展了3次专项检查。
截止2016年8月底,州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局领导带队下共检查保泸高速施工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共63台(件)。对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在用特种设备存在未注册登记、自行检查记录不完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使用单位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其限期整改。
我局还针对使用单位所存在的困难和提出的要求,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检测、作业人员考核取证等方面给与全面支持,帮助使用单位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0台(件)、检测设备23台(件)、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考核取证10人16各项。同时还向使用单位告知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申报检验、注册登记、申请操作培训等办事程序,进一步强化了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报:省质监局、 娜阿塔副州长,贾跃千副秘书长。
送:州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州委政研室、州政府研究室、
州委办信息科、州政府信息科、州政府督查室、州委宣传部、州委
老干部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州农业局、
州工信委、州工商局、州食药局、州直机关工委、第二纪工委、州
金融办、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安监局。
发: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本局副处级以上领导、机关各科
室。
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