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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
 
 

近日,根据《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的要求,石屏县质监局联合县安监局、工信局、工商局、消防队、农业局等安委会成员单λ以及各乡镇企业办对我县涉氨企业认真开展了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目前,石屏县共建有24家冷库,其中使用液氨制冷的冷库有21家、使用氟立昂制冷的冷库3家,另有1家锰业公司使用氨气。在检查过程中,石屏县质监局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安全检查,一是检查了涉氨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办理情况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情况;二是检查了涉氨企业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以及操作机房中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具、急救药品的配置情况;三是检查了涉氨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取证上岗情况;四是检查了涉氨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维护保养、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维护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五是检查了涉氨企业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喷淋系统以及日常通风情况等。

在做好检查的同时,检查人员还对企业进行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放《特种设备安全法》60余份,使企业自觉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主动转变观念,做到合法生产,诚实守信,自觉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本次联合检查共出动车辆28次,人员113人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2份,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在今后的安全检查工作中,石屏县质监局将继续加强对涉氨企业的检查,督促存在安全隐患企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