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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现零的突破
——临翔区政府大楼6台电梯首批参保

临翔区政府大楼6台电梯首批参保

临沧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现零的突破

    

2017年7月11日,临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中心支公司正式签订电梯保险协议,区政府大楼6台电梯首批参保。至此,临沧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现零的突破。

随着临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安全作为垂直交通工具成为社会普遍关的焦点,2017年政协临沧市三届四次会议上《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的建议》(第34134号)的提案,将全市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接到提案后,市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办理要求,限定办理时间。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了提案办理前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多次召开电梯维保企业和保险行业座谈会,倾听来自维保行业和保险行业的意见建议,借鉴吸收全国部分省市区先行先试的一些经验做法,形成我市推行责任保险的初步意见后,分管领导带队与提案者石永委员就提案办理原则进行了面商,达成提案办理的五点基本原则,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持续推进确定了总基调。

为进一步加快提案办理力度和质量,市质监局于6月12日组织召开了电梯维保单位管理培训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进会,全市22家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22家电梯维保单位签订了《电梯维护保养安全责任书》,明确了电梯维保单位“积极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责任。石永委员出席推进会并就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提案的形成作了讲话。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是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先行先试的新动作,市质监局将以高标准、高质量、快节奏办理政协临沧市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的建议》(第34134号)的提案为契机,坚持“先易后难,先重点后普遍”的原则,先期重点在医院、酒店、车站、大型超市,各级政府主要办公场所和会展中心,学校、幼儿园等电梯使用单位推广,逐步深入,全面推行,为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临沧局    李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