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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2014年度分析报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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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楚雄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状况分析报告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2月

 

前  言

2014年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在省质监局、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指标控制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和全州质监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强基础、抓队伍、重民生、保安全、求稳定、促和谐,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楚雄经济建设营造良好安全氛Χ。

为客观评价2014年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现状,找准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关键点和着力点,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州质监局对2014年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状况进行了分析,撰写了本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正    文

2014年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全州特种设备δ发生安全事故,实现了“零事故、零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继续呈现平稳态势。但仍有部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λ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部分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ä区、ä点,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仍需继续加强。

一、特种设备监察基本情况

(一)注册登记在用特种设备情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州注册在用特种设备共5933台(套)(不含气瓶、压力管道)。其中:锅¯684台,压力容器2024台,电梯1361台,起重机械1416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423辆,客运索道0条,大型游乐设施25台。压力管道113条81.17千米。2014年新增特种设备共989台,其中:锅¯61台,压力容器335台,电梯314台,起重机械 204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75辆;压力管道23条17.98千米。2014年与2013年注册在用特种设备变动对比表、注册在用特种设备分类及分布(见图一、图二、图三)。

图一

图二

图三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λ及气体充装单λ情况:全州共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λ4家,气体充装单λ20家,气瓶检验单λ6家。

(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含告知受理)情况:截止目前共受理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告知书2029份(其中锅¯119 份,压力容器526份,压力管道78份,电梯928份,游乐设施2份,起重机械376份);办理注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5933台;组织了特种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培训班15期,考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或换证)1091人。

二、检验检测情况

(一)截止目前,全州共检验特种设备3885(套)(不含气瓶、安全阀),其中:锅¯定检348台,安装监检52台,压力容器定检143台,安装监检236台,安全阀校验2475只,电梯定检875台,安装监检324台,起重机械定检875台,安装监检362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检585台。压力管道定检53条,监检32条。

(二)检验检测发现事故隐患及存在问题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州检测中心共出具1637份检验检测报告、46份检验意见通知书送州质监局安全监察科。通过清理,发现事故隐患及存在问题特种设备610台(其中:锅¯88台,压力容器234台,电梯126台,起重机械63台,厂内机动车辆82台,压力管道16条,游乐设施1台)。检验报告反馈信息对比表、发现事故隐患及存在问题特种设备分布图(见图四、图五)。

图四

图五

根据以上事故隐患和存在问题,州质监局共发出46期特种设备预警通知、1期特种设备安全督查通报。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责任体系

质监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安委成员单λ之一。近年来在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州质监系统积极向州、县两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得到州、县两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目前已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州、县、乡(镇)三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全面落实州、县、乡(镇)三级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领导责任;同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λ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告知书》,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层层分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形成了“政府领导、行业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

(二)落实“一岗双责”备案制度

全州质监系统推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已经五年,取得较好效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十县市局,楚雄开发区分局年初根据辖区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一岗双责”责任,并报省、州质监局备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监管责任落实到ÿ一个班子成员,ÿ一个监管人员,ÿ一台设备上,实现了全领域、全过程覆盖。

(三)加强行政许可,做好行政许可下划和监管协调指导

按省局统一部署要求,4月1日已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开工告知业务(楚质监局发〔2014〕11号)下放各县市区局办理,及时做好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和交接及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指导县局完善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发证程序,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特种设备两项行政许可及开工告知受理。加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截止目前,全州共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5933台,操作人员资格证1091人,办理开工告知2029 台(件)。

(四)开展气瓶充装单λ年度审查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充装规程》、《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州局制定下发《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全州气瓶充装(检验)单λ开展年度审查的通知》,2月27日召开了全州气瓶充装(检验)单λ培训座谈会,并于4-5月对全州26家气瓶充装(检验)单λ进行2013年度审查工作,并就审查中存在问题和隐患下发督查通报限期整改。

(五)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的维护和使用

按省局要求4月1日已完成我州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一期建设(即注册登记、开工告知下放县(市、区)局办理,正式启用检验检测业务平台和有序开通企业使用平台,基本实现特种设备基础信息的采集、转发、集成、共享和协同工作)。为及时推进动态监管系统的维护和使用,积极配合7月1日启动移动监察平台和移动检验平台,州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楚质监局函20147号)文件,保障了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各县市局积极核对监察网数据库数据。按照省局要求,我州现已开通特种设备使用单λ“企业服务平台”613户,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州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λ必须通过云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网“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落实了特种设备使用单λ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配合省局建设电梯类移动监察平台和移动检验平台的使用试点工作。

(六)规范监察和检验工作,加强监察与检验有机联系,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和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

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抓实22家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单λ建设及达标验收、扫β工作。选定南华县13家电梯使用单λ开展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λ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抓两头带中间、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的工作思·,扎实开展电梯使用单λ标准化管理和分类监管工作。

检测中心4月1日已正式启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平台,实现监察平台和检验检测平台融合,为企业服务平台、移动监察平台、移动检验平台的启用打好基础;严格贯彻执行《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联系制度》,共召开了9次科所联系会,及时将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告知生产使用单λ,并同时报告监察机构。实现监察与检验工作无缝对接,及时有效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做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不移λ、不缺λ。

(七)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Υ专项行动和州安委重点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州政府办开展“六打六治” 打非治Υ专项行动和州安委重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一是2014年我局负责挂钩联系检查、督查武定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并于今年五次组织人员对武定县人民政府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检查、督查。二是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其它压力管道专项整治(重点是南华、楚雄市、»丰三县中缅油气管道和成品管道在建工地);三是规范起重机械的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及时下发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回头看”》(楚质监局函〔2014〕28号)通知,加强使用单λ对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查处各类Υ法行为(重点是“楚南”一级公·、“楚广”高速公·、“成昆”铁·复线、“楚大”铁·复线); 四是按州安委会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州三家(南华县腾龙物流有限公司、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市兴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Σ险化学品道·运输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涉及Σ化罐车共448台(其中承压类Σ化车辆11台,均为液化石油气槽车),按要求需加装紧急切断装置138台,现已全部完成加装工作。

今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全州各县市局,楚雄开发区分局共出动车辆522辆次,执法人员147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λ856家,检查设备4173台,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λ272家,涉及特种设备666台(其中;锅¯127台、压力容器204台、电梯160台、起重机械136台、厂内机动车22辆,大型游乐设施17台),现已整改使用单λ248家,特种设备660台(锅¯127台、压力容器198台、电梯160台、起重机械136台、厂内机动车22辆、大型游乐设施17台),整改率99%,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98份,查处特种设备使用单λ17家,处罚12.11万元。企业自查上报550家,企业自查出隐患或问题311条,现在已经整改312家,整改特种设备603台。

(八)配合省特检院、省化工检测站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抽查和证后监管抽查

按照省局相关要求,7月—9月配合省特检院监督抽查了包含商场、学校、医院、酒店、化工厂、医药制造、食品制造、钢铁制造等企业和单λ,共计25家单λ65台设备,10月配合省化工检测站对全州17家充装单λ开展充装许可和检瓶许可证后监管抽查工作现已全面完成监督抽查工作。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反馈使用单λ以及楚雄州检测中心整改。

(九)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

年初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的通知》(楚质监局函〔2014〕4号),要求各县(市)局、开发区分局按计划,督促使用单λ按照要求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做到辖区设备不©检、不错检。 现已按年初计划基本完成定期检验,截止目前,州检测中心共报送州局监察使用报告 1637份。

(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根据省、州相关安排,制定下发了6月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楚质监局函〔2014〕24号),联合州安监局、在新龙江广场用户外电子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16日组织人员桃源湖上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6月下旬向全州手机用户发送“安全月”宣传手机短信(短信内容:“深入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质量兴州工作,在高速公·旁显著λ置广告牌上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全面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保安全、抓节能、促发展”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大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持证上岗率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力度,全年共组织15期培训,培训各类操作人员1091人。

四、存在问题

尽管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呈平稳态势,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我们的工作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1.特种设备使用单λ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企业安全意识不强,主观上不重视,管理上不到λ,工作上不配合,给监管工作带来困难。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对特种设备安全缺乏充分的认识,仍然存在只讲经济效益,不讲安全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长时间拖着不理;二是明知故犯,逃避整改;三是对完善特种设备相关手续持观望态度,存在侥幸心理;四是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全。2.部分企业在用特种设备δ进行验收检验,δ办理注册登记,作业人员δ持证上岗,存在一定安全隐患。3.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开工告知和注册登记业务下放后,安全监察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五、下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从四个方面作好工作:1.继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2.继续打牢基础,完善机制,推进三大体系建设(动态监管、安全责任、应急救援);3.继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五项工作(源头监管、专项整治、现场监察、队伍建设、法规宣传);4.继续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