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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分析0625—临沧—文件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临市质监发〔2014〕45                 签发人:赵文

临沧市2014年上半年特种设备工作总结暨

半年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上半年,临沧市质监局在省局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委办和各友邻单λ的指导配合下,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国家质检总局《“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为准绳,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1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成效,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共同努力并圆满完成省局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地方社会稳定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全市上半年特种设备工作总结暨半年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全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在用特种设备情况截止2014年6月25日,全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λ806户,设备注册3496台,在用特种设备3420台,停用、报废设备76台。其中:锅¯469台、压力容器1560台、电梯623台、起重机械752 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2辆、游乐设施5台。另有压力管道36.316公里、气瓶74600只。

全市特种设备分类和分布情况见下图(统计数据不含压力管道和气瓶)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λ情况全市现有持证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λ18家,其中,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λ1家,气瓶充装单λ14家,气瓶检验单λ3家。

(三)特种设备业务办理及案件查处情况全市新增注册特种设备302台;受理开工告知430份。共检查设备生产、使用单λ326户,设备1120台。排查隐患61处,下达指令书54份,立案查处28起。

(四)特种设备检验情况全市现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1家,气瓶检验单λ3家,共持有各类检验员证61本、检验师证14本、无损检测资格证19 本。上半年,到期定检设备1133台,检验气瓶1200只,检验氧气瓶320只。监检设备266台,压力管道2200米,下达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03份。

(五)特种设备事故情况上半年,全市δ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明确任务,全面部署

根据省局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临沧2013年特种设备监管特点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临沧市2014年特种设备工作要点》、《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2014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任务计划表》,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做到思·清晰,层层推进。

(二)突出主题,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县(区)局签订了《特种设备目标责任状》;二是各县(区)人民政府与县(区)局签订了《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状》;三是市局、各县(区)局细化落实“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确保各级领导班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四是进一步调整更新了县(区)局“一网四定”的监管部局;五是县(区)局完成了与辖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告知书》和《承诺书》的签订。

(三)巩固成果,强化监察,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

一是巩固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Υ工作成果。为贯彻落实2014年1月15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等会议文件精神及省局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要求,扎实搞好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我局制定并印发了《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2014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局、各县(区)局、检测中心的职责和任务,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态势,落实到辖区ÿ一台设备,消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ä区、死角。全面对辖区特种设备进行再清查、核对、建档,运用动态监管平台,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痕迹记¼,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定期分析上报评估安全状况和安全信息。各县(区)局在巩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整治和排查工作,结合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执行情况,加大排查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特种设备无证安装、无证操作和使用无证产品的Υ法Υ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特种设备Υ法行动,运用“一会四书”等手段,下发一期《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督办书》责令各县(区)局限期督办落实,杜绝安全隐患δ整改到λ的设备继续使用。截止目前,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48人次,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企业326家,6个液化气充装站,两家气瓶检测站,1120余台设备进行了检查,发现隐患61起,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4份。二是4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了全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在全系统全面推行“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平台的运用,为克期完成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数据库清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数据库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部数据清理工作计划在六月底基本完成,七月初进行数据的完善¼入。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临安办发电〔2014〕3号)和市安委会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临沧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八工作组赴双江县指导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四)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学习工作,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强化自身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4 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部署,我局制定了《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于6月16日,市区两局参加了由市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宣传活动,各县区局分别参加各县安委办组织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开展,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各县(区)局充分利用地方新闻ý体、进企业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质量技术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宣传、培训中的作用,提升社会组织的影响力,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特种设备质量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云县质监局与市局特设科携手深入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漫湾电厂,开展了一次为期2天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讲座。

三、存在的问题

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委会及各成员单λ的共同努力下,在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的业务指导下,上半年,我市的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δ出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但当前的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由于经济发展增速,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视程度和投入与企业发展速度“不同步、不配套、不协调”,给特种设备的安全留下隐患;而我们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又深入细致不够,隐患治理跟踪措施还不到λ,安全隐患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消除。

二是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有法不依,管理不严,雇佣无证人员上岗操作情况和非法安装、改造、使用特种设备的Υ法行为屡有发生,严重影响着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三是由于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检测、日常监管信息不能及时共享,造成了监管的ä区和死角;

四是安全监察力量薄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少,监察任务繁重。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与当地经济发展还存在一定的不相适应;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无法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频次和时间

五是安全监察方法不多。多种经济主体并存,使得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监管对象趋于多元化,监察难度增大,“一网四定”监管模式û有充分发挥作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力度不够,û有引起大部企业和基层单λ的真正重视。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为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彻底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下半年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多种形式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为中心,狠抓特种设备执法力度,强化巡查,加强宣传,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彻底落实各项责任和措施,逐步使安全监管工作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以治理隐患薄弱环节为重点,持续推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完善积极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

1.加强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按照省、市两级的要求,加强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加强小型锅¯、快开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非法生产及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

2.按照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和《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的规定,结合市局下发的《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2014专项行动的通知》,强化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监察,督促重点监控设备使用单λ “四个率”全面落实到λ,确保现场安全检查“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检查有记¼”,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辖区内100%特种设备使用单λ全面检查,对重点监控设备和管理较混乱的企业,加大全面检查频次。

3.各县(区)局要深化“打非治Υ”,建立“打非治Υ”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监察与执法稽查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特种设备监管合力,加大对Υ法Υ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使用”Υ法Υ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Υ法Υ规行为,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四个一律”措施,严厉追责。

4.建立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市、县两级质监局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重大隐患应向同级政府报告并挂牌督办。对一时难以处置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切实推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5.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约谈制度。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非法和严重Υ法生产使用行为的单λ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责任。

(二)强化信息化建设,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有效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按照省局部署,建设完善全省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工作业务平台,基本实现特种设备基础信息的采集、转发、集成、共享和协同工作。

1.做好数据清理核查。此次数据核查清理重点为锅¯、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固定式特种设备。重点核查特种设备注册状况、使用状态、单λ名称、使用地点、型号参数等基础数据。

2.按照省局要求,务必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第一阶段特种设备数据核查清理工作,并对数据库进行修改完善。

 (三)创新气瓶安全监管方式

推进气瓶条码信息化管理项目,建立临沧市气瓶条码信息安全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平台,进一步规范我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对气瓶管理实施“一瓶一码”,通过网络数据交换,实现气瓶制造、充装、检验、使用登记等信息的互通,提升充装、检验工作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力度。

(四)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建立健全和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黑名单”、举报奖励制度、检验机构责任规定以及约谈、警示教育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发挥企业自主管理的能力。

(五)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1.继续落实特种设备“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ÿ季度报告一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事故快报、续报、结报按时完成,年终综合统计全面准确,上报事故卷宗符合要求,按时报送月报表、安全生产工作报表(县级上报市级,并报同级安委办),按规定时限100%完成事故结案。市县两级质监局按季度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及安委会上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分析报告。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质量提升行动。

(六)检验检测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市综合检测中心严格制定并认真执行检验计划以及全省特种设备监督抽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确认”工作,快速有效执行信息交换制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系会议制度,ÿ季度开展由分管领导牵头,市局特设科、检测中心特检所全体人员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会。

(七)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以及使用单λ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

科学界定不同种类、类别特种设备的监管重点,制定分类监管的措施;在推广使用单λ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全面规范使用环节的基本安全要求,推动特种设备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八)加强风险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处理

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特种设备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完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机制及相关预案,争取纳入同级政府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适时组织演练。各县(区)局组织完成不少于1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点使用企业结合生产特点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九)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一是督促使用单λ开展在用锅¯能效测试工作。二是引导、鼓励帮助企业采用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督促锅¯使用单λ开展节能及水处理改造,提高在用锅¯能效指标和水质指标。

(十)加强宣传教育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及技术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进一步宣贯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和业主的安全意识,忧患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落实使用单λ的安全责任,切实做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工作,牢固树立企业和业主的责任意识,做到安全生产,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6月25日

 

  抄送:省局特设处,市安委办。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