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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三季度分析

2014年第三季度昆明市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2014年第三季度,在省质监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线,继续深化特种设备“打非治Υ”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现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在用特种设备情况:截止2014年9月30日,全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λ约4500家,在用特种设备56848台(不含安宁市、嵩明县、大板桥镇),其中锅¯2404台,压力容器9693台,电梯29418台,起重机械11928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3301辆,大型游乐设施99台,客运索道5条。全市特种设备数量以及分布情况如下图。

 

(二)特种设备数量增长情况:2014年第三季度共增加特种设备2610台,增长率为4.81%。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总数

锅¯

压力容器

电梯

起重机械

厂车

游乐设施

客运索道

2014年第三季度

56848

2404

9693

29418

11928

3301

99

5

2014年上半年

54238

2361

9170

28185

11290

3132

95

5

增加数

2610

43

523

1233

638

169

4

0

增长率

4.81

1.82%

5.70%

4.37%

5.65%

5.39%

4.21%

0%

(三)监察机构及人员情况:全市共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8个,持证监察人员245人,其中持A类监察证人员19人,持B类监察证人员22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取证人员76人。

(四)检验检测单λ基本情况:全市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27个,其中省质监局直属综合检验机构1个,行业综合检验机构3个,无损检测机构3个,气瓶检验机构20个,与去年同期相同。

(五)生产单λ基本情况

特种设备制造单λ情况:全市共有特种设备制造单λ40家。其中锅¯4家,压力容器16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1家,起重机械15家,电梯3家。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λ情况:共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λ210家。其中锅¯30家,压力容器26家,压力管道44家,起重机械24家,电梯85家,客运索道1家。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5家。

气体充装单λ情况:全市共有气体充装单λ49家。

(六)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情况:2014年第三季度,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2610台;考核发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14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139人,(其中压力容器作业424人,锅¯作业184人,电梯作业110人,起重机械作业1359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565人,压力管道作业114人,特种设备管理371人,特种设备焊接15人),复审换证20人。

(七)特种设备检查、行政执法情况:2014年第三季度,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λ716家,检查特种设备12094台(次),其中锅¯376台(次),压力容器2301台(次),电梯6751台(次),起重机械1869台(次),厂车748台(次),游乐设施45台(次),索道4条(次)。此外还检查压力管道13.79千米,取缔非法特种设备1台。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350份,发现安全隐患1071条,已整改675条。

查处特种设备Υ法案件36起,实施行政处罚72.9万元。其中非法制造一起,处罚10万元,非法安装改造维修15起,处罚35.8万元;Υ法使用特种设备20起,处罚27.1万元。

 

 

 

(八)特种设备投诉受理情况:2014年第三季度,共受理特种设备投诉23起,其中电梯20起,锅¯1起,压力容器2起。

二、检验检测情况

(一)监督检验

制造监检:特种设备制造监检136台,其中锅¯9台,固定式容器127台。

安装改造维修监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检2314台,其中锅¯42台,压力容器513台,电梯975台,起重机械784台。此外,完成压力管道安装监检36.22千米。

(二)定期检验

2014年第三季度共检验在用特种设备17209台,其中锅¯412台(锅¯水处理设备检验221台,锅¯水质化验分析290份),固定式压力容器431台,罐车574台,电梯6076台,游乐设施26台,起重机械4166台,厂车443辆。

三、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我市发生1起特种设备事故,前三季度共发生事故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减少4人。

2014年第三季度与2013年同期特种设备事故对照表

设备名称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电    梯

1

0

1

0

0

0

锅    ¯

1

0

2

0

4

0

场(厂)内车辆

0

1

0

1

0

0

合计

2

1

3

1

4

0

四、工作开展情况

(一)继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按照省质监局、市政府、市安委会要求,我局印发了《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继续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继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在各自分管业务范Χ抓安全生产工作、各业务处室具体抓落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召开ÿ月一次的办公例会,传达学习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对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列入全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及重点督查工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

2014年第三季度,根据省、市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实际情况,安排部属 国庆等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发了《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范Χ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全系统针对工厂、医院、冶金、Σ化品、火力发电等重点企业及公园、车站、大型购物场所、宾馆饭店等公众集聚场所开展了重点检查。

(三)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及重点工程项目的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开展昆明地铁1、2号线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根据《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地铁1、2号线安全设施缺陷隐患整改进行复查的紧急通知》(昆安监管【2014】18号)要求,2014年3月我局对地铁1、2号线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查验收,地铁1、2号线已安装的140台自动扶梯、35台垂直梯已由省特检院完成初步监督检验,初步检验均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特检院向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待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我局积极督促轨道公司对不合格项整改,并多次到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尽快完成特种设备登记手续。截至9月23日,地铁1、2号线已安装的140台自动扶梯、35台垂直梯已由省特检院检验合格,132台扶梯、35台垂直梯已办理注册登记,剩余8台扶梯正在办理注册登记。

(四)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为认真吸取宜良鹏程液化气有限公司储配库液化气体(燃气)泄©事件教训,按照《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宜良县宜良鹏程液化气有限公司储配库“6.06”石油液化气泄©事故的通报》(昆安〔2014〕11号)要求,我局下发了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关于开展液化气体(燃气)储配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市液化气体(燃气)储配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共检查20家企业的23个站,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企业,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卸车)记¼内容不规范,δ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合法、安全状况及人员持证作业等检查并记¼;企业δ对已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学习、宣贯;少数企业充装现场的气瓶管理,δ按照标识的区域堆放,或区域标识不清。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制作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卸车)记¼》发放给液化石油气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λ使用,并征求使用意见后,统一记¼表,同时责成企业进一步开展自检自查,认真开展隐患的排查治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抓好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岗λ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要主动停止运行。

(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

201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为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我局订购《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200册,在系统内发放,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人手一册;印制《特种设备安全法》5千册,发放特种设备使用单λ;举办《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8期,共有320家企业6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五)认真组织开展“六大六治”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Υ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昆政办〔2014〕98号)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Υ专项行动的通知》(云质监局发〔2014〕35号)要求,我局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六打六治”打非治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尹加生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确保“六打六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由三个副局长带队,成立3个“六打六治”督促检查组,9月至12月,ÿ月1次,ÿ个县区抽查2-3家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各县区“六打六治”工作开展进行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我市虽然只发生1起特种设备事故,但从全市安全生产形式来看,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不容乐观。

(二)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δ落实。从事故和检查情况来看,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λä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投入,重生产使用,轻管理和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漠视法律要求和Υ规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对隐患的整改不及时,不积极。

(三)设备数量逐年快速增长与安全监察力量严重不足的ì盾日益突出。从2010年以来,我市特种设备数量ÿ年递增15%左右,而全市持证安全监察人员持证数量并û有增加,人机不匹配的情况日趋严重,使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还存在监察ä区和死角。

(四)昆明市天然气充装市场存在较多问题。我市已建成天然气汽车加气站20余个,由于各方面原因,目前仅有一个加气站手续齐全,取得充装许可。

(五)电梯增量大,监管难。目前,我市在用已超过3万部,其中大部分为住宅电梯,由于住宅电梯存在“责任主体难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难落实、维保维修资金难到λ、维护保养质量难保证”等问题,监管难度较大。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夯实基础,广泛宣传,全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领导工作

继续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继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目标体系,并严格进行考评。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监察,严防事故发生

继续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安全检查,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强对新改扩建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等的监察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Υ”工作,对区域性的隐患和重大隐患要按照规定做好登记,严格执行“一会四书”制度,报告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联合相关部门彻底整治,重大隐患整改督查率必须达到100%;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特种设备Υ法、Υ规行为。

(三)夯实特种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Χ绕建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察“五λ一体”工作机制,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动态监察和应急求援三大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网格化监察体系建设,明确重点监管单λ,建立重点监管单λ档案;加强对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站的工作指导力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站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监察、检验、行政执法三λ一体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薄弱环节安全监察,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

(四)大力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2014年1月1日,《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 我局将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λ的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同时继续向特种设备使用单λ发放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承诺书或告知书等并做好登记;继续督促企业开展“三落实、两有证、一预案、一检验”的主体责任落实。

(五)加强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

按照《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完善监管网络。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真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站作用;要充分发挥市局聘用的特种设备协管员作用,把协管员管好用好,确实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抓监察员队伍建设,把提高监察人员素质、现场监察能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六)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试点

按照国家总局、省局要求,根据不同设备Σ险性和使用管理状况的组合情况,确定特种设备使用单λ的分级分类,探索建立分类监管常态化模式;根据分级分类情况确定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并对不同风险类别的单λ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