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质检中心发〔2014〕27号 签发人:黄伟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全州特种设备
(检验)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
2014年第三季度,我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在省、州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总书记提出的“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λ,严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底线,始终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基本方针,紧紧Χ绕“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全面推进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这一主线,实现了特种设备检验的“依法检验、应检必检”的工作目标,配合各级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做好重要时节(中秋、国庆)、重点行业(液氨、Σ化品)、重点设备(电梯、液氨罐)的专项整治、打非治Υ活动,加大隐患排查和检验治理,有效促进安全隐患整改,有力保障了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2014年第三季度全州特种设备(检验)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Σ险性较大的锅¯、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广泛应用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已成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装置和生活设施,此类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根据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我国对特种设备实施从设计、制造、经营、安装、修理、改造、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管。
(一)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1.截至2014年9月28日,全州已累计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16818台(在用15656台),较上季度同期增加269台,增幅1.6%。我州特种设备的检验重点是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及电梯,其中压力容器7247台,是我州数量最多的一类设备,占我州特种设备总量的43.1%;其次是起重设备及电梯,设备数量分别为4132台和3141部,占我州特种设备总量的24.6%和18.7%。此外,我州还有锅¯ 1646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99辆、客运大型游乐设施50台及索道3部。并且累计办理使用登记气瓶32万只,工业压力管道约8000条,总数约350千米。
2014年二季度和三季度全州特种设备数量对比
|
总数(台) |
锅¯ |
容器 |
电梯 |
起重机械 |
厂车 |
大型游乐设施 |
索道 |
二季度 |
16549 |
1670 |
7411 |
2877 |
3952 |
582 |
54 |
3 |
三季度 |
16818 |
1646 |
7247 |
3141 |
4132 |
599 |
50 |
3 |
增幅% |
1.6 |
-1.4 |
-2.2 |
9.2 |
4.6 |
2.9 |
-7.4 |
0 |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
1.检测机构基本情况
红河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是我州Ψ一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职工总数19人(不计外聘)。按文化程度分类,硕士研究生人员1人,占总人数的5.3%;大专以上人员15人,占总人数的73.6%;中专(高中)以上人员3人,占总人数的15.7%。
按技术职称分类,工程技术人员合计17人,占总人数的89.5%。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5人,占总人数的26.3%;中级工程技术人员4人,占总人数的21%;初级工程技术人员5人,占总人数的26.3%;其他2人,占总人数的10.5%。
2.检验检测业务完成情况
(1)定期检验情况:截至2014年9月28日共定检设备3575台(不含压力管道等),其中锅¯640台、压力容器595台、电梯1207台、起重机械631台、厂内机动车辆定检306辆、压力管道18.860千米。对用户报检的特种设备能及时完成检验工作。
(2)安装监检和验收检验情况:截至2014年9月28日共监检和验收设备963台(不含压力管道等),其中锅¯104台、压力容器155台、电梯454台、起重机械200台、压力管道10.194千米、压力容器制造监督检验50台。
(3)检验发现安全隐患和定期检验不合格情况:截至2014年9月底,全年共发现3家使用单λ的3台锅¯检验不合格,3台均不具备维修价值,经与用户协调后作报废处理。9家用户的9台锅¯经检验不合格,需要维修后重新检验。上述隐患检验人员均发出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并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进行了报告。在监察部门的督促下,现9家使用单λ的9台锅¯经维修后重新检验合格,取得了允许使用的检验报告,重新投入了使用。
在电梯、起重机械检验中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发出了检验意见通知书,共发出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466份(其中电梯检验236份(占49.4%),起重机械236份(占50.6%),上述隐患及时与监察机构进行了沟通,对Υ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均进行了有效查处和整改。
(4)完成省局特种设备监督抽查情况:根据省局的总体安排,截至9月28日,共出动特种设备检验人员31人次,历时45天开展2014年云南省特种设备监督抽查工作,完成电梯9家25台;压力容器10家81台;压力管道4家47条的监督抽查工作,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抽查数量,在所进行过的抽查工作中δ发现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锅¯监督抽查工作将按计划于10月份内完成,界时省局安排我中心的2014年度特种设备监督任务全面完成,转入总结报告阶段。
(5)其它工作情况:截至2014年9月底,共出动特种设备检验人员15人次,车辆10辆次,配合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完成重要安保工作2次,检查相关单λ4家次,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安保工作。协助相关市(县)监察人员完成重点地区锅¯专项整治52台,并逐台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交当地监察部门督促整改。同时配合相关市(县)开展了电梯困人、LNG泄©的应急演练及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贯工作。
二、特种设备检验的安全状况分析
2014年第三季度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呈平稳态势,δ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检验检测工作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序开展,δ发生“超资质检验”、“拒检”、“误检”等现象,所检验的特种设备δ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也δ发生一起特种设备用户的投诉,做到了“依法检验、廉洁从检”。
三、2014年特种设备检验的主要工作
(一)合理安排调度特种设备检验工作
根据上级的目标责任书,年初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年度工作计划,系统、全面的对全年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进行了安排,同时根据特种设备用户的报检申请,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确保各次检验工作任务落实到λ,及时为用户实施检验,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检验质量提升工作
根据中心的安排,除进行日常检验外,我们对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体系要求》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有关准规范要求,通过查找长期以来在体系、运行、管理、质量以及在检测检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日常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及各种外部检查考评所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各层次的多个质量管理文件,Χ绕检验工作质量,中心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从接检开始加大质量管控,按照体系管理要求,结合特种设备检验的实际情况,对中心特种设备检验所涉及的各种报告、证书进行随机抽调考核,按程序文件要求进行评分考核,讨论。通过报告证书抽查和集中点评与培训相结合方式,我们深入开展了纠错揭短、公开晾晒及特种设备检验现场回访,对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形成监察“闭环”,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三)认真开展特种设备“三确认”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深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安全把关上的技术和管理支撑保障作用,我们严格遵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履职并开展特检“三确认”工作,要求全体检验人员认真执行,外出检验后不交“三确认”表的检验人员,差旅费不予报销。经过全面深入开展“三确认”工作,进一步摸清了本地区特种设备底数和安全管理状况,明确了使用单λ、监察部门、检验机构的各自职责,强化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保养和使用单λ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氛Χ,以确保守住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加强与当地监察机构的信息沟通,我所规定:ÿ周五将下一周要进行的检验工作计划通过办公网络下发给各县市局,检验人员到县市开展检验时,要求其与县市监察人员主动联系,告知其将要进行的工作,在检验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将检验意见通知书发给监察人员,加强对问题设备的监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ÿ月五日前,把上月的检验情况通过办公网络发给各县市局,使其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状况有清楚的了解。主动加强与安全监察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工作联动,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沟通。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Χ绕全州经济工作,服务重点工程,检验检测与服务并举,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一)研究分类,突出重点。在当前特种设备数量日益激增和检验人员严重不足的工作局面下。我们将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细化分类,紧抓Σ险性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区域、重点单λ的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验。竭力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州局和当地市(县)局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强化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到λ,整改到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保证生产安全。
(二)针对部分因出厂资料丢失、δ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等造成特种设备超期δ检验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相关监察部门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协助用户完善特种设备资料、手续并开展检验,及时将此部分特种设备纳入正常监管。
(三)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λ宣传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在继续抓好重点监控设备检验和其它各项安全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电梯、自动扶梯(人行道)等公共领域特种备安全检验工作。在日常检验工作中加强对特种设备用户的宣传培训等措施进一步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夯实基石提高检验能力
1.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在督促企业消除隐患的同时,加强检验检测人员能力培训,提高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通过对共性事故隐患的数据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为监察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2.进一步加强依法检验工作。严格特种设备报检、现场检验、报告出具等工作程序和要求,提高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时效性,方便群众办理特种设备检验相关事宜。
3.继续加大检验质量整治和能力提升工作。结合明年中心特种设备检验资质复审换证工作,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技术检验行为,扩大技术检验覆盖面,增强检验机构对安全监察机构的的技术支撑能力。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4年9月29日
红河州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办公室 |
2014年9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