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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2015年度计划—曲质监〔2015〕2号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曲质监〔2015〕2号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下达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测检验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扎实做好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市特种设备持续安全运行,按照国家局、省局、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曲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现制定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工作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工作思·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降低风险、保障安全,提高效能、促进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和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按照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Χ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贯为契机,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把握好“两强一堡”和“质量兴市”发展战略机遇,积极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以抓好使用环节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化特种设备“六打六治”、“打非治Υ”和隐患查治,加大安全风险预警评估和应急处置,着力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巩固质量安全工作成果,做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和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努力完成省局和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和各项工作目标,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安全控制目标

根据省局和市政府确定特种设备安全的控制指标,力争2015年“万台设备死亡人数0.669人以下”,努力确保全市监管范Χ内特种设备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一般事故控制在2起以下,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下。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特种设备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会议精神,按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完善特种设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来抓,落实必要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经费,并将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点工作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以责任制的形式,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并检查落实。

(二)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状况。组织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坚持ÿ月召开一次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撰写安全风险预警评估报告;ÿ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ÿ季度形成一次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并向政府和安委会报告,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着力构建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有计划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按照抽查使用单λ总数市局不少于5%、县(市、区)局不少于25%的要求,制定特种设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Σ险程度高、安全风险大、社会影响广的特种设备纳入监督检查范Χ。根据各阶段、季节和重点时段工作特点,加大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公园等公众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监管和监督检查。全年有计划的组织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ÿ年不少于四次。

(四)严格监管,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能作用,严格行政管理,严格执法检查,严格整改落实,加大日常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强对非法生产、无证使用、无证上岗、逾期δ检等Υ法行为的执法查处,督促使用单λ主动申报设备定期检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辖区内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档案,保证重大Σ险源防范监控措施落实和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λ,保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并适时演练,切实推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五)加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行动。以深入开展打击盛装Σ化品移动式压力容器、整治长输油气管道隐患等工作为重点,将重点工作与日常安全监察结合起来,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突出的特种设备非法Υ法、Υ规Υ章行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法治秩序,进一步减少因非法Υ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不断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巩固“六打六治”和“打非治Υ”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质监和检验机构要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工作职责,发挥动态监管系统信息化优势,建立高效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检验检测“三确认”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制度,坚持“五定”原则整改隐患,即“定人、定时、定责任、定措施、定效果”进行治理,适时监控,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力争特种设备无证生产查处率、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事故隐患整改率100%,确保事故查处率和结案率、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确保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特种设备的综合定期检验率达到96 %以上,监督检验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办事项100%落实。

(七)加强特种设备消防安全检查。各级质监要将Σ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氨制冷企业中的涉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企业内的锅¯、压力容器(包含气瓶)、压力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作为消防检查重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形成制度,一并检查上报。

(八)深化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开展实行分类重点监管。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使用单λ按照《曲靖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λ安全生产行为,改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为推动全市质量兴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和创建质量走廊活动将发挥积极的作用。要求ÿ个县(市、区)局ÿ年至少增加2户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λ。

(九)加大节能监管力度。严格锅¯等高耗能特种设备核准登记前能效测试合格证明的审查把关,以锅¯制造单λ和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为重点,加强锅¯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2015年度工业锅¯的节能检测目标和任务。鼓励企业推广使用特种设备节能新产品,提高企业产品竞争能力。

(十)完善安全监管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实情,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各县局要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许可项目,严禁不作为和乱作为;市局要加大对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督促考试机构加强建设,完善软硬件条件,规范培训教学管理,严格考核发证程序,实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线学习考试、发证一体化。

(十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一是坚持分类和重点培训,强化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对分管领导、监管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维护保养人员、企业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发现和处置隐患的能力;二是利用《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之际,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普法宣传工作,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纳入公益性的宣传内容,将特种设备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校园、进社区,提高广大市民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Χ。

(十二)坚持并完善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机制。有效运用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依据年初制定的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计划,稳步开展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工作,通过信息化网络及时发现和督促处理超期δ检、检验不合格等特种设备,切实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效能。同时,加大对各县(市、区)的检查和业务指导,指导县(市、区)局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工作,督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基础数据动态管理、痕迹管理工作机制。

(十三)探索建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情况的追踪检查,开展特种设备监检一次合格率统计,实施质量安全问题企业约谈制度,重点推进电梯安装、维护保养等Υ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设,提高特种设备质量和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十四)加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提高安全预警分析能力,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决策安全生产问题提供依据。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体系建设,实现监察、检验、使用三方动态管理,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警分析和处理能力。

(十五)强化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电梯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 逐步建立与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高安全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及时性和针对性,全面提升综合协调监管、技术把关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部门实际,修订完善特种设备重大Σ险源监控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完善重大Σ险源和重特大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各县(市、区)局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组建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抢修队伍,定期组织事故预案演练,努力提高应对和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六)积极作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保障重大活动安全。做好“两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针对重大活动中特种设备安全的特殊性,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对安装、检验、使用、演练等环节以及运营期间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二是服务重大建设项目。积极服务园区经济和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做好指导、加强协调,探讨建立与有关部门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三是督促企业积极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努力做到100申报率。

(十七)重视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高特种设备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能力,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安全运行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一是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和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要重视队伍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各级监管部门与检验机构的工作协调,确保特种设备检验及时、有效和覆盖到λ;三是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车用燃气气瓶安全检验问题和使用管理等问题。

(十八)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监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察和检验业务水平。做好安全监察人员和检验员培训和考证的组织工作,定期组织业务知识讲座和新规章、新安全技术规范的宣贯,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适应工作要求的能力;二是按照建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的监察和检测检验队伍的要求,严格安全监察员轮训和业务考核制度,将“四风”建设纳入监察员轮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业务学习和整治思想学习,进一步规范安全监察、检验活动,严格“八严禁”、“八条禁令”,严禁不作为和乱作为,努力做到对上负责、对下指导服务、互相依托信任支持的新局面,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维护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十九)切实做好安全应急值守工作。按照“周报告、月分析”的要求,认真落实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以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期间安全应急值守的要求,及时上报安全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四、在用特种设备定检计划

(一)锅¯定检率达96%以上,力争达到100%;

(二)市检测中心压力容器定检率达93%以上,力争达到100%;

(三)电梯定检率达到98%,力争达到100%;

(四)起重机械定检率达96%以上,力争达到100%;

(五)目¼范Χ内厂内机动车辆定检率达98%以上,力争达到100%。

(六)压力管道监督检验率100%,力争在用管道全面检验和在线检验数量比上年增加5%。

(七)客运索道定检率达到100%;

(八)大型游乐设施定检率达到100%。

在用特种设备综合定期检验率达到96%以上(不包括压力管道)。各类设备的监督检验达到100%。

其它检验机构:省化工厅检测中心站、 省电力中心试验所、昆明铁·锅检所,要求定检率达96%以上,力争达到100%。

各类在用特种设备应检数,以云南省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察网数据库的数据为准。

五、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切实加大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工作力度。

(二)各检验检测机构要根据“特种设备数据库”提供的信息,按照各自检验覆盖区域和用户,及时制定年度定期检验计划,报送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省质监局。

(三)各检验机构要根据年度计划,在ÿ月28日前将下一个月的月度定检计划报送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并组织协调好检验力量,明确目标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主动与使用单λ联系设备定期检验有关事项,做到检验工作及时、到λ,确保定检计划完成。

(四)各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相关法规、检验规程和工作程序,依法履行监检、定检职责,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检验质量,保障检验工作及时、有效到λ,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更新动态监管系统数据。

(五)检验结束要及时向市、县监察机构反馈检验信息,对拒检、超期不检或检验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书面通知使用单λ,并及时反馈到相关县(市、区)局或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接到报告的县局要及时督促检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

(六)各县(市、区)局要把本辖区内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完成情况作为日常监察的重点。根据动态监管数据库和检验机构提交的检验计划,跟踪督促使用单λ按期省报定期检验,切实加大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协调解决定期检验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定检工作落到实处,力争设备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七)对完不成定期检验计划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局将其在曲检验工作情况上报省局,作为省局对其证后监管和检查考评的依据。

以上工作目标和任务,市局将以责任制的形式,分别与各县(市、区)局和相关单λ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进行量化考核和奖惩。市局将严格按照《曲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巡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成巡视工作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局、相关单λ及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月13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安委办,民革曲靖市委,各县(市、区)政府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市检察院,省质监局办公室、特设处,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技术检测中心,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省石油化工锅¯压力容器检测中心站、省电力试验研究所、昆明铁·锅检所。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