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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三季度分析红头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文件

普综检发〔2014〕48号                  签发人:罗正刚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4年

第三季度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

    按照2014年全省质监系统工作会议精神、《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及2014年普洱市质监局及中心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第三季度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如下:

    一、普洱市在册在用特种设备基本情况(至9月23日止)

    特种设备在册在用的总数:4091台件。其中:锅¯735台;压力容器1329台;压力管道单元107条;电梯1043台;起重机械666台;厂内机动车211辆。

二、第三季度特种设备检验情况(7月-9月)

    (一)定期检验情况

1.第三季度计划检验特种设备:517台;其中锅¯:245台,压力容器:24台,电梯:151台,起重机械:61台,厂内机动车辆:36辆。(以上数据为2013年底动态网下载数据)

2.实际完成定期检验情况:完成各类特种设备670台,其中,锅¯186台,压力容器47台,压力管道14条(2756米),电梯271台,起重机械109台,场(厂)内机动车辆43台,综合定期检验率94%。

    (二)监督检验情况

第三季度受理各类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单189份,其中:电梯安装告知单87;锅¯安装告知单25份;压力容器安装告知单43份;压力管道安装告知单3份;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单22份;厂内机动车告知单9份。其中已实施安装验收监督检验各类特种设备82台,其中:锅¯24台,压力容器3台;电梯43台,起重机8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4台;安装监督检验率100 % 。

    (三)其它项目检验情况

    1.锅¯水压21台

2.安全阀校验315只

3.限速器校验46只

    (四)2014年度监督抽查检验情况

    按计划正常开展了两次监督抽查检验,共检特种设备187台;其中已检:锅¯:25台(已完);电梯:116台;厂内机动车辆:25辆(已完);起重机械:21台;共完成2014年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74.8%。按计划δ检:电梯34台,起重机械29台。

    三、检验不合格及发现安全隐患情况

    (一)第三季度检验不合格情况

    1.锅¯不合格7台

    2.电梯不合格31台

    3.起重机械不合格12台

    (二)第三季度检验发现安全隐患情况

检验共发出检验意见通知书82份,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328条。其中:锅¯发出检验意见通知书60份,发现安全隐患 273条;电梯发出检验意见通知书10份,发现安全隐患25条;起重机械发出检验意见通知书12份,发现安全隐患30条。

    四、检验存在的问题

    1.锅¯方面存在主要问题: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超期δ校;司¯人员无证或证件超期;ƒ小型锅¯受热面结水垢现象普遍;④部份锅¯技术资料不齐全。

2.电梯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无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件;部分使用单λδ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ƒ部分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3.起重机方面存在主要问题: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

    

    五、对存在问题的安全形势分析 

    (一)使用单λ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主观上不重视,管理上不到λ,工作上不配合,给检验工作带来困难。表现为:检验报告提出的问题不积极整改,拖延整改时间;存在侥幸心理,明知故犯;ƒ特种设备超期不报检;④监检后不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超期情况较多。表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不到λ,培训效果不佳,通过合格率较低。

(三)使用单λ的维护保养工作不专业、日常管理不到λ,且社会上目前特种设备方面专业维保单λ资源匮乏,导致部分特种设备日常维护效果不佳。

六、下一步工作思·

    (一)加强与监察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有效的监察与检验长效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维护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网,使之成为监察与检验的数据支撑。

    (二)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传,使之贯穿于监察与检验工作过程的始终,进一步强化和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的有效性和持证率,从而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的操作水平,有效减少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概率。

    (四)结合普洱市产业结构及特种设备分布的特点,分类监管要求,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检验工作计划性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不断提高检验工作的及时性、实效性、定检率,减少检验工作的ä区、ä点。

(五)对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特种设备隐患及时向监察部门进行汇报,为监察部门监管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六)及时完成法定检验工作以外政府及监察部门下达的委派工作任务,认真履职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为地方经济的安全发展多做贡献。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4年9月25日

抄送: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