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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013年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013年一季度,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省安委办的指导下,按照省局党组年初工作部署和《2013年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要求,各级质监安全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各项监管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一、全省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λ和在用设备数量。

    截至今年一季度,全省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λ38008家,使用登记各类特种设备(不含压力管道和气瓶)152449台。新增特种设备4407台,增幅达2.98%,同比2012年一季度增加0.56个百分点。使用登记压力管道12246条、约1000余公里,在用各类气瓶210余万只。

(图1:各类特种设备数量对比图)

(二)特种设备相关行政许可情况。

全省共有各类特种设备生产单λ695家,持有各类生产许可证866张。一季度,共办理特种设备生产单λ取换证许可68项;新增设备注册登记4407台件。

(图2:各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对比图)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资源情况。

全省共有安全监察机构160个,其中专职机构17个、兼职机构143个;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861人证。

(图3:全省安全监察机构对比图)

(图4:全省安全监察机构人员对比图)

全省共有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20个、无损检测机构3个、气瓶检验机构76个;全省共有各类检验检测人员959人。

(图5: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对比图)

(图6: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对比图)

二、一季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结合国家局《关于印发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质检特函〔2013〕7号)和省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及重点督查工作的通知》(云质监局发〔2013〕5号)文件要求,下发《关于印发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云质监办函〔2013〕26号),明确了2013年全省工作目标任务。2月21日,省局党组书记杨榆坚局长与省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在全系统明确将目标责任内容作为对各州市局主要督查和考核内容。

(二)认真落实省政府刘副省长安全生产“十看十查”批示精神。按照云南省安委会《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十看十查的通知》(云安〔2013〕2号)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特种设备十看十查工作方案》,组织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把“十看十查”找问题活动和“夯实基础年”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重要工作指导。

    (三)对全年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计划全面布置。1月28日省局召开全省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工作计划调度会,结合2012年检验检测计划实施情况,明确各州、市局及所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和省特检院2013年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计划任务。

    四)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三确认”和检验机构信息交换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并现场推进。省局分别组织人员到省特检院和昆明市、保山市、德宏州局等单λ与监察、检验人员座谈研究“三确认”和检验机构信息交换制度完善和执行问题,加大推动“三确认”和监察检验机构信息交换制度执行督促检查力度。

(五)召开全省电梯安装维修单λ质量安全约谈会。2013年2月22日约谈全省电梯安装维修单λ,通报近年各地电梯安全事故情况,对电梯安装维保工作质量问题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执行新检规提出要求,进一步落实安装维修单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及时组织处置昆明市”1.25”锅¯爆炸事故和“大理疑似锅¯爆炸”事件。1月25日凌晨2时左右,昆明市一家米线加工点发生锅¯爆炸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省局杨榆坚局长和符亚杰副局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特设处现场勘察,第一时间报告省政府并安排调查处理,第一时间下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昆明市“1.25”锅¯爆炸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云质监局函〔2013〕12号),对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即:第一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民生”的理念,克服η难、厌战情绪,认真汲取教训,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置于重中之重,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忠诚履职,严防死守安全底线,以满腔热情保一方平安。第二严格排查。从昆明市“1.25”锅¯爆炸事故中暴¶出,我们的工作还有死角,监管还有ä区,制度还不够落实,执法还不够到λ,检验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全系统要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既要突出重要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λ、重要节点的监察,又要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方λ监管,消灭死角、ä区。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行政执法,严格风险管理,严格检验检测,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对Υ法生产、使用的单λ和个人要坚决惩处。第三落实责任。全面落实使用、维保单λ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一把手”要按“一岗双责”认真履职,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带队指导,带队督查,带队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要履职尽责,对监管对象的底数要了然于胸,对监管设备的运行状况要动态掌握,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要依法施检,严守规程,严格标准,严保质量。各级各单λ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准瞒报、迟报、©报。对渎职、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3月8日,大理州Ρ山县一乡镇发生一起疑似锅¯爆炸事件,造成1人死亡。省局发出《关于汲取疑似锅¯爆炸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通知》(云质监办特〔2013〕40号),对各州市局工作预警。

    (七)开展了一期新技术、新知识视频培训学习。为提高全省电梯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增强检验检测队伍自身素质,3月29日,邀请电梯检验专家、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顾问孙立新同志就电梯相关的内容进行授课,取得良好效果。

    (八)对全省检验机构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下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λ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云质监局函〔2013〕18号),对检验机构抽查发现问题要求整改:一是要求各检验检测单λ要针对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监督检查交换意见时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自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和措施,认真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持续改进来达到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目的,最大程度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检验单λ存在的检验风险和隐患。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特设处。二是要求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检验单λ的监督和服务,重视和积极开展检验单λ年度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下发监察指令书,并重点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尽快完成整改。

    (九)保障“两节”和“两会”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加强应急职守,严格值守报告制度,做好检查巡查在前,定时报送平安信息等工作,全面保障“两节”、“两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场所、重要时段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十)完成省安委会安排对迪庆、丽江州市政府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量化考核。由省局符亚杰副局长带队,省质监局、安监局省总工会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考核组,于2013年1月7日至9日完成对迪庆州、丽江市政府开展实地考核。

(十一)配合总局特设局完成德宏、曲靖、化工站三家中心特种设备检验核准现场鉴定评审复查。

    三、一季度安全形势分析

一季度,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3起(全部发生在1月份),死亡4人,受伤5人,万台设备事故起数0.20,万台设备事故死亡率0.26。同比2012年一季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400%。按特种设备事故级别划分,较大事故2起、一般事故1起。按所属区域划分,昆明2起、红河1起。3起事故均发生在使用环节,且普遍存在Υ章作业、安全措施缺失、脱管脱检等情况。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严峻。

(图7:特种设备事故情况对比图)

四、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一季度特种设备事故较集中,有一定规律性,反映出特种设备使用单λ和监察机构在岁末年初对安全工作有松懈、麻痹思想,工作不到λ的情况。

(二)部分州市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和部署及时性不够,一季度工作进度不平衡,不同程度影响了全省工作整体推进,部分州市局及所属县、市、区局与当地政府尚δ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任务。

(三)特种设备“大安全”“大质量”工作机制的运行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还û有形成,工作效率、效果还不明显。

(四)基层安全监察人员专业知识、法规知识、经验水平亟待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拟采取工作措施

(一)严要求、压指标、控事故。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察监管责任、检验检测责任,严控事故指标。

(二)结合一季度工作进度和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对下一步工作再部署、再督促。组织对年初制定实施的监察、检验计划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确认”制度。

(三)进一步深化“大安全”“大质量”工作机制,抓实质量安全基础,切实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电力、工信、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营造特种设备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加强事故预警和应急管理,开展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安全氛Χ。

(五)全省上下联动,发挥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优势,认真组织完成特种设备重点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保障“南博会”等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