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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分析0703—昆明

2014年上半年昆明市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2014年上半年,在省质监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线,继续深化特种设备“打非治Υ”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现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在用特种设备情况:截止2014年6月23日,全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λ约6500家在用特种设备65431台,新增设备3899台,其中锅¯2892台,压力容器12692台,电梯30029台,起重机械15981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3742辆,大型游乐设施90台,客运索道5条。全市特种设备数量以及分布情况如下图。

 

(二)特种设备数量增长情况:2014年上半年共增加特种设备3899台,增长率为6.34%。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总数

锅¯

压力容器

电梯

起重机械

厂车

游乐设施

客运索道

2013年

61532

2854

12325

27699

15024

3552

73

5

2014年上半年

65431

2892

12692

30029

15981

3742

90

5

增加数

3899

38

367

2330

957

190

17

0

增长率

6.34

1.33%

2.98%

8.41%

6.37%

5.35%

23.29%

0%

(三)监察机构及人员情况:全市共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0个,持证监察人员256人,其中持A类监察证人员19人,持B类监察证人员23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取证人员77人。

(四)检验检测单λ基本情况:全市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33个,其中省质监局直属综合检验机构1个,行业综合检验机构3个,无损检测机构3个,气瓶检验机构26个,与去年同期相同。

(五)生产单λ基本情况

特种设备制造单λ情况:全市共有特种设备制造单λ43家。其中锅¯4家,压力容器18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2家,起重机械16家,电梯3家。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λ情况:共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λ220家。其中锅¯32家,压力容器28家,压力管道48家,起重机械26家,电梯85家,客运索道1家。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5家。

气体充装单λ情况:全市共有气体充装单λ64家。

(六)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情况:2014年上半年,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3899台;考核发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14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139人,(其中压力容器作业424人,锅¯作业184人,电梯作业110人,起重机械作业1359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565人,压力管道作业114人,特种设备管理371人,特种设备焊接15人),复审换证20人。

(七)特种设备检查、行政执法情况:2014年上半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λ1260家,检查特种设备26267台(次),其中锅¯771台(次),压力容器5367台(次),电梯15528台(次),起重机械3012台(次),厂车1459台(次),游乐设施122台(次),索道8条(次)。此外还检查压力管道36.42千米,取缔非法特种设备8台。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590份,发现安全隐患949条,已整改317条。

查处特种设备Υ法案件120起,实施行政处罚227.07万元。其中非法安装改造维修34起,处罚78.8万元;Υ法使用特种设备86起,处罚148.27万元。

 

 

 

(八)特种设备投诉受理情况:2014年上半年,共受理特种设备投诉105起,其中电梯103起,锅¯1起,管道1起。

二、检验检测情况

(一)监督检验

制造监检:特种设备制造监检283台,其中锅¯19台,固定式容器264台。

安装改造维修监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检9011台,其中锅¯118台,压力容器530台,电梯2597台,起重机械5766台。此外,完成压力管道安装监检24.23千米。

(二)定期检验

2014年上半年共检验在用特种设备17209台,其中锅¯991台(锅¯水处理设备检验369台,锅¯水质化验分析392份),固定式压力容器838台,罐车1241台,电梯10872台,游乐设施56台,起重机械2800台,厂车411辆。

三、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2014年上半年间我市δ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4人。

2014年上半年与2013年同期特种设备事故对照表

设备名称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电    梯

1

0

1

0

0

0

锅    ¯

1

0

2

0

4

0

合计

2

0

3

0

4

0

四、工作开展情况

(一)继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按照省质监局、市政府、市安委会要求,我局印发了《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继续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继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在各自分管业务范Χ抓安全生产工作、各业务处室具体抓落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召开ÿ月一次的办公例会,传达学习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对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市局主要领导与其他领导签订 “一岗双责”责任书7份,其他领导与分管业务处室签订 “一岗双责”责任书14份市局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局长、机关处室负责人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34份,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列入全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及重点督查工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

2014年上半年,根据省、市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实际情况,安排部属 “两节”、“两会”等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发了《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4年“两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昆质监局通〔2014〕4号)《关于立即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全市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在全市范Χ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全系统针对工厂、医院、冶金、Σ化品、火力发电等重点企业及公园、车站、大型购物场所、宾馆饭店等公众集聚场所开展了重点检查。

(三)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及重点工程项目的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开展昆明地铁1、2号线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根据《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地铁1、2号线安全设施缺陷隐患整改进行复查的紧急通知》(昆安监管【2014】18号)要求,2014年3月我局对地铁1、2号线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查验收,地铁1、2号线已安装的140台自动扶梯、35台垂直梯已由省特检院完成初步监督检验,初步检验均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特检院向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待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我局积极督促轨道公司对不合格项整改,截至6月23日,地铁1、2号线已安装的140台自动扶梯、35台垂直梯已由省特检院检验合格,132台扶梯、35台垂直梯已办理注册登记,剩余8台扶梯正在办理注册登记。

(四)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1、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从2013年12月下旬开始,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昆明市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成了由我局梁承波副局长为组长,由质监、安监、住建、消防、综合执法、工商派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组织开展了对昆明市较大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配站及天然气储配销售公司及其加气站的监督检查工作,对7家液化石油气公司的7个充装站(含3个储配站、1个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3家天然气公司及其3个加气站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企业都不程度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δ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δ得到具体落实等问题,尤其是昆明地区天然气充装存在较多问题,企业目前除云南民生能源有限公司北二环锅盖山加气站取得气瓶充装许可外,云南中油华气天然气有限公司、昆明华润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及昆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所属加气站,均δ取得气瓶充装许可。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向检查组提交整改报告及见证资料,同时,我局已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政府。

2、完成涉氯涉氨企业专项检查。按照《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涉氯涉氨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昆安办发电〔2014〕1号)要求,我局于5月20日至6月3日,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要求,采取突击检查和全面排查的方法,完成了对16家企业涉氯涉氨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检查中,对δ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等存在严重以上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均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停止使用存在严重以上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对存在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问题的,交由辖区质监局负责督促整改;对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到λ、责任不落实的,由辖区质监局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检查结束后,我局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安委会。

(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

201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为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我局订购《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200册,在系统内发放,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人手一册;印制《特种设备安全法》5千册,发放特种设备使用单λ;举办《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6期,共有210家企业3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六)圆满完成第二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安全保障工作

2014年6月6日至 10日,第二届南亚博览会在昆明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对南博会安全保障工作部署,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先后印发了《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南博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第二届中国—南亚博览会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立了以尹加生局长为组长的南亚博览会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二个职能工作组,根据南博会安全保障工作要求,确定了重点防范目标,加强对重点防范目标的监控和日常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人。在“南博会”期间,市质监局局长尹加生同志多次深入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及有关重点接待单λ检查督促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6月6日至10日,我局与省特检院共派出27名工作人员,配置专用车辆,对昆明会展中心、洲际酒店、昆明海埂会堂等场所特种设备进行重点保障,确保了南博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圆满完成了南博会安全保障工作。

(七)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扎实实、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按照《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昆安〔2014〕9号)安排及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第二届中国—南亚博览会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尹加生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六月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月活动。一是2014年6月16日,在南屏步行街,参加由市安委会牵头组织的以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大型“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设置咨询台,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资料。各县(市)区局(分局)也分别参加了当地安委会组织的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月活动期间,全系统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0份,出动80人次参加咨询日活动;二是广泛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通过举办各类学习班、培训班、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使用单λ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氛Χ,增强安全意识。三是从6月1日起,全市质监系统对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λ进行拉网式检查,以使用单λ自查和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车辆434辆次,检查特种设备1656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2份,确保了“安全生产月”期间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安全形势十分严峻。2014年上半年,我市虽然δ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但从全市安全生产形式来看,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不容乐观。

(二)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δ落实。从事故和检查情况来看,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λä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投入,重生产使用,轻管理和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漠视法律要求和Υ规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对隐患的整改不及时,不积极。

(三)设备数量逐年快速增长与安全监察力量严重不足的ì盾日益突出。从2010年以来,我市特种设备数量ÿ年递增15%左右,而全市持证安全监察人员持证数量并û有增加,人机不匹配的情况日趋严重,使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还存在监察ä区和死角。

(四)昆明市天然气充装市场存在较多问题。我市已建成天然气汽车加气站20余个,由于各方面原因,目前仅有一个加气站手续齐全,取得充装许可。

(五)电梯增量大,监管难。目前,我市在用已超过3万部,其中大部分为住宅电梯,由于住宅电梯存在“责任主体难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难落实、维保维修资金难到λ、维护保养质量难保证”等问题,监管难度较大。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夯实基础,广泛宣传,全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领导工作

继续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继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目标体系,并严格进行考评。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监察,严防事故发生

继续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安全检查,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强对新改扩建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等的监察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Υ”工作,对区域性的隐患和重大隐患要按照规定做好登记,严格执行“一会四书”制度,报告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联合相关部门彻底整治,重大隐患整改督查率必须达到100%;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特种设备Υ法、Υ规行为。

(三)夯实特种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Χ绕建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察“五λ一体”工作机制,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动态监察和应急求援三大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网格化监察体系建设,明确重点监管单λ,建立重点监管单λ档案;加强对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站的工作指导力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站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监察、检验、行政执法三λ一体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薄弱环节安全监察,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

(四)大力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2014年1月1日,《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 我局将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λ的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同时继续向特种设备使用单λ发放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承诺书或告知书等并做好登记;继续督促企业开展“三落实、两有证、一预案、一检验”的主体责任落实。

(五)加强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

按照《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完善监管网络。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真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站作用;要充分发挥市局聘用的特种设备协管员作用,把协管员管好用好,确实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抓监察员队伍建设,把提高监察人员素质、现场监察能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六)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试点

按照国家总局、省局要求,根据不同设备Σ险性和使用管理状况的组合情况,确定特种设备使用单λ的分级分类,探索建立分类监管常态化模式;根据分级分类情况确定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并对不同风险类别的单λ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