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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质监办函〔2017〕160号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安办〔2017〕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汛期特种设备监管实际,省局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今年以来,保山、怒江等州市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已通过政府发文正式发布实施,对健全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特别是应对汛期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争取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政府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

二、加强特种设备重点领域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针对汛期特种设备事故风险较大的五网建设”、旅游行业、冶金石化行业、气瓶充装、长输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开展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监管,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地要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监管领导干部到岗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属地发生险情及事故,要立即启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联系人:储杨,电话:0871-63215583,邮箱:54843289@QQ.com)

附件:云安办〔2017〕42号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