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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函》(云安办函〔2017〕64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布置,各地要定期梳理汇总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情况,加强统计报送工作信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日常工作信息。每周报送一条工作信息,内容为反映大检查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等。每两周报送一次典型案例,要求尽量有完整的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

二、阶段性工作总结。8月30日前报送大检查进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10月2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三、按要求报送相关统计表和“五个一批”清单(见附件),统计表为每旬报送一次,逐次累计填报。附件1、附件5中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内容填报在“10.其他”栏。

以上要求报送材料要同时向当地政府安委会报送。

(联系人:邹正勇 ,电话:0871-63215582)

附件:1.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个一批”统计表

      2.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统计表

      3.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突出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统计表

      4.云南省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情况统计表

      5.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关闭取缔企业名单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7月28

抄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局领导,两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