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以“莱茵集团(天津)莱茵克拉电梯有限公司”名义无证生产电梯排查的通知
作者:储杨
云质监办特〔2017〕11号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检院、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各行业企业特种设备检测机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对以“莱茵集团(天津)莱茵克拉电梯有限公司”名义无证生产电梯进行调查和排查的通知》(质检特函〔2017〕3号)文件精神,北京莱茵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原名北京莱茵西恩电梯有限公司)等单位涉嫌以伪造的“莱茵集团(天津)莱茵克拉电梯有限公司”许可证书销售、安装电梯。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局通知要求如下:
一、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本地区安装和在用电梯组织梳理排查,对发现存在以“莱茵集团(天津)莱茵克拉电梯有限公司”名义无证制造的电梯,要查清事实,并向省局进行报告。
二、各检验机构要配合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有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协助监察机构调查处理。
各地于2月20日以前将排查情况报省局特设处。联系人:邹正勇,联系电话:0871-63215582。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对以“莱茵集团(天津)
莱茵克拉电梯有限公司”名义无证生产电梯进行
调查和排查的通知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附件下载:/YNTS/Common/DownLoadFile.aspx?FileID=7d114c96-cb5c-4125-b674-c25ba7038a59
发布人:储杨
发布时间:2017-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