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预警通报> 省局文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开展冶金有色行业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云质监办特〔2017〕67号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近期我省冶金、有色行业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高度重视先后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有效防范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17〕7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冶金有色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云安办函〔2017〕21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云安办〔2017〕1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冶金有色行业特种设备监管,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省局要求各地组织开展冶金有色行业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监管责任,立即开展冶金有色行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各级质监(市场监管)局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高度重视辖区冶金有色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围绕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云安办〔2017〕18号)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云质监局函〔2017〕59号)的要求,立即开展对冶金有色行业包括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各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工作中,一是要强化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有关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督促企业做到特种设备安全的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到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冶金有色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惩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检验责任,强化检验质量管理

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要积极配合各州市质监(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要认真清理有色冶金行业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情况,对检验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要依法强化检验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各级监管部门对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做好检验检测服务。

三、“举一反三”,强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辖区实际,把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等高风险特种设备作为重点,突出重大工程项目、“五网”建设、旅游市场等重点行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云安办〔2017〕18号)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云质监局函〔2017〕59号)要求,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年度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重要时段安全大检查重点工作结合,统筹兼顾,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要加强工作动态信息上报省局,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纳入特种设备半年工作总结内容联系人:储杨,联系电话:0871-63215583,电子邮箱54843289@QQ.com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