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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省安委会扎实打好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第109次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扎实打好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的通知》(云安办〔2017〕24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强化措施,立即行动,扎实打好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为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扎实打好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突发事件发生,结合《通知》及省安委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文件要求,省局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质监局发〔2017〕12号)文件要求基础上补充提出以下内容,作为省局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

各地必须充分认识确保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未雨绸缪,有针对性的做好汛期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针对辖区监管实际,召开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研判会,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及时部署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隐患整治、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督促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各地要督促“五网建设”、旅游市场、冶金石化行业、气瓶充装、长输油气管道等汛期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认真对照《特种设备安全法》主体责任要求,细化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

(二)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各地要立即安排部署辖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汛期专项监督检查,在企业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按照不低于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当地政府要求的比例开展督促检查。

(三)加强综合督查。各地要采取有效的督查方式,对所辖县(区)级监管部门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开展情况组织督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

(四)加强气象和地质风险预警信息应用。汛期,大风、暴雨、雷电、高温、滑坡等自然灾害容易带来特种设备安全高风险,各地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有针对性采取预防措施,要检查督促企业应急预案制修订,落实责任,出现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正确及时处置。

三、相关要求

各地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方案制定、检查痕迹记录等纳入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及年度检查考核内容。

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联系人:储杨,电话:0871-63215583,邮箱:54843289@QQ.com)

附件: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扎实打好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的通知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YNTS/Common/DownLoadFile.aspx?FileID=01fdad94-bef0-4415-a54c-026d55012e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