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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质监办函〔2017〕171号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各行业企业检验机构: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并实施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N0001—2017,以下简称场车规程结合实施情况,先后发出了《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贵州省质监局有关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问题请示的复函》(质检特函〔2017〕26 号)、《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523号)、《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函》(质检办特函〔2017〕1026号)等文件通知,要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好场车规程》,进一步加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察范围、行政许可、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等环节的安全监察工作。现将以上工作文件一并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察范围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综合以上法律法规和相应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标准的规定,结合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对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安全监管有关情况说明和建议的函》(质检特函〔2016〕63号)明确的事项。故,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三区”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制造(改造、修理)许可使用登记和检验检测,加大获证企业监督抽查和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超范围使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

二、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检测

根据总局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检测工作不仅要符合《场车规程》的要求,同时要参考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好检验指导书;请省特检院牵头做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格式等整理工作,为基层检测中心和“特安通”应用服务。对不符合《场车规程》要求的,要及时督促使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达到规定要求。

三、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行政许可

国家质检总局新的行政许可规则颁布施行前,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相应行政许可工作依据《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若干问题的通知》 (质检办特函〔2017〕523号)执行。

、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2017年6月1日场车规程实施之前,以自然人作为使用单位已经办理场车使用登记的,目前继续有效。使用登记机关应督促使用登记的自然人办理营业执照,并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变更使用登记。

请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配合州市监察机构统一制作要本行政区域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号牌,涉及收费的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GS 08-2017)及GB/T 22602007标准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号牌编号规则如下表。

州市

地区码

顺序号

代表字母

备注

昆明市

530100

01

A

滇中新区

530200

02

B

标准没有规定

曲靖市

530300

03

C

玉溪市

530400

04

D

保山市

530500

05

E

昭通市

530600

06

F

丽江市

530700

07

G

普洱市

530800

08

H

临沧市

530900

09

J

楚雄州

532300

10

K

红河州

532500

11

L

文山州

532600

12

M

版纳州

532800

13

N

大理州

532900

14

P

德宏州

533100

15

Q

怒江州

533300

16

R

迪庆州

533400

17

S

例如:昭通市地区码为“530600”,按照地区码大小在云南省的排列顺序为“06”,所对应的字母应为“F”。按此,昭通市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牌照的编排号码:场内云·F00001。

附件:1.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贵州省质监局有关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问题请示的复函质检特

    函〔2017〕26 号

   2.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厂)内专用机动

    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若干问题的通知 

    检办特函〔2017〕523号

   3.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函质检办特函

    2017〕1026号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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