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预警通报> 省局文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警示的通告》的通知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检院、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技术检测中心,各行业企业特种设备检测机构:

现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警示的通告》(2017年第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总局通告要求,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锅炉节能改造修理环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局。联系人:邹正勇,联系电话(传真):0871-63215582

    附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警示的通告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24

附件下载:/YNTS/Common/DownLoadFile.aspx?FileID=dfa0fc44-dd0c-4308-9ced-1589805bc6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