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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质监局发〔2017〕12号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各行业企业检测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177)关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定要求,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函》(云安办函201722)工作布置,省局制定了《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邹正勇,087163215582。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10日


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结合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为动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风险管控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执法打假等基础性工作,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工作目标

全省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工作原则,严格落实阮成发省长安全生产“认真、严格、严肃”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执法打假等基础性工作,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制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一步得到有效治理,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水平进一步明显提升。坚决防范遏制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全省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采取多形式、多方式,组织监管、检验、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相关人员认真贯彻学习,深刻领会,增进全社会共识、共知。省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及时调整重点工作内容,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巡查、通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细化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必须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各级各单位要督促推动特种设备相关行业、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追溯岗位责任、安全投入、隐患治理整改、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制定操作规程,强化管理操作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加强隐患自查自纠,提高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

2.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做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及宣传教育等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发挥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综合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和界限,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行业主管

3.推动落实政府管理责任。要推动各级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完成对下级政府全覆盖巡查督查工作;同时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安全监察人员、经费、装备的投入,保障工作开展。

(三)健全完善执法检查和安全大检查工作体系

1.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管与执法督促整改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建设督促基层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计划,严格实行计划执法、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执法监管模式,全面纳入动态监管;重视和发挥社会力量、媒体作用和群众支持,强化投诉举报案件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以执法检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

2.着力强化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完善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特种设备重要专项、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将安全大检查工作与执法业务、质监相关业务、日常监管业务、应急处置等相结合,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情况综合分析,确定辖区重点防控单位和区域

(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保障

1.健全完善信息化“互联网+特种设备”技术应用。进一步完善和升级改造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全面推进“特安通”移动APP的基础应用建设,完善压力管道、气瓶使用登记、物联网应用升级改造;针对事故或故障频发的电梯等特种设备,着力推进省级“应急处置数据平台”和以州市为单位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

2.用信息化手段跟踪隐患排查治理闭合。通过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的应用,建立健全隐患整改验收、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效果评估工作流程,实现分级分类、互动互通、闭环管理。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准入。严格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许可条件,实施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许可、气瓶定期检验及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加强对许可评审工作的监督及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抽查,对不再具备许可条件、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吊销许可证。

2.严格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准入。严格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登记条件,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各级登记机关要加强对登记人员特种设备相关法规规范及专业知识培训,把好特种设备登记时的监督检查关,提高登记工作质量;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已登记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未登记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3.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准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及相应作业种类的考核大纲,在公布的考点及考试项目范围内组织考试;各级发证机构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检查、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并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加强对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作业的违法行为。

)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工作;积极协调企业、部门和政府有关预案的衔接,力争纳入政府预案管理;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着力提升企业一线员工及时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应急能力。

2.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七)着力强化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云安办〔2017〕18号),以及《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云质监办函〔2017〕44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质检总局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求的通知》(云质监办函〔2017〕54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进落实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的通知》(云质监办函〔2017〕60号)等工作布置,确定以下重点内容。

1.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针对2015年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以来发现的电梯隐患和问题,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综合治理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市场秩序,推进电梯应急体系建设和维保质量社会公示。

2.继续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隐患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属地监管责任,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7号)、《质检总局、国资委、能源局关于规范和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16〕56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督促长输油气管道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已建成但未经监督检验和未定期检验的油气管道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定期检验(全面检验),提升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

3.强化执法,严厉“打非治违”。重点打击和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已经许可但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拒绝监督检验的生产单位。引导生产企业依法生产,严格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安全质量。

4.强化旅游市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景区景点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对存在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运行程序不规范等情况的运营单位,挂牌督办直至整改。

5.适时做好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和隐患排查治理。各级相关部门要把保障各类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确定的核心区、保障区和外围区要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有重点、分层级的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和隐患排查治理。

6.其他专项工作布置要求落实的任务和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要站在安全发展、维护大局的政治高度,切实把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加强宣传、广泛发声。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点宣传基层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汇总,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情况报送,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云质监局函〔2017〕59号)规定要求,同步报送工作情况和附件表格,省局汇总后报省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