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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云质监办函〔2017〕44号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局2017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2017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任务,省局制定了《201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38


附件

201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执法)工作计划

为做好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红线意识”,落实阮成发省长安全生产“认真、严格、严肃”基本要求,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以问题为导向,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实现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较2016死亡人数下降(含相关事故死亡人数)为目标,继续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狠抓责任落实,打好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监督检查(执法)重点

(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依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二)结合省政府、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为振兴实体经济提供保障。把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作为重点,突出有色、化工、冶金等重点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开展燃煤锅炉节能标准监督,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

(四)落实省政府持续推进五网建设大会战部署,实施铁路、高速公路、天然气管网项目、水电站建设等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三、工作目标

(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率达100%

(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

    (三)发生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率100%

    (四)推行特种设备安全“双随机”和重点执法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四、计划实施时间

201711日至20171231日。

    五、省局工作

    对州市局组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实施情况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州市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保标准执行,完善特种设备应急工作机制,落实监管闭环。对质检总局、省安委会等布置任务实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流转相关州市和属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六、州市局工作

   (一)结合辖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查重点,制定辖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有效实施;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制定辖区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二)完成省、州市党委政府、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监督检查(执法)任务并统计、分析和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等。

(二)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编制和执行应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执行要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三)严格、严肃工作痕迹管理。监督检查和执法信息及时更新至“云南省特种设备动态管理系统”,相应纸质文书材料及时归档管理,并接受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实时监督。

    (四)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和实施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省局将适时组织书面和实地工作督查,严格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通报责任单位并抄送地方政府或安委会。

    请各州市局将工作方案和计划于201745日前报省局备案。联系人:储杨,联系电话:087163215583,邮箱:548432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