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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质检总局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求的通知

云质监办特〔201754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各行业企业检验机构:

现将《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质检特函〔20178转发给你们,结合《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云质监局发〔20176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云质监办函〔201744号)文件精神,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落实。各单位在布置和落实时,要认真学习总局重点工作要求、省局工作要点,结合辖区特种安全监管实际,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抓实督查。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过程中,省局将结合全省总体工作安排和推进进度,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对全省各州、市进行督查和抽查。各州、市局也要对基层单位开展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检查和抽查。

三、及时总结。根据全年工作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针对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梳理和分析,全面总结,按照各项工作落实时限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报表、各类总结、分析报告等工作材料。

附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2017年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质检特函

     20178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317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201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现将《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739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安全生产和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十二字方针”,下最大气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顶层设计方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围绕以上要求,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

1.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要求,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认真部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抽查和督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依法依规落实使用单位、基层政府、安全监察机构以及检验机构、行业协会各方责任。

2.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对建档问题电梯和挂牌督办电梯,依托地方政府,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力度,尽快完成整改,逐台销号。同时,对新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使用维保单位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3.全面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各省均有地级城市建成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推进电梯信息公示平台和监管平台建设。

4.依法履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和检验职责。照总局与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规定,督促管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查清管道数量和安全状况,推动企业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继续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工作,不断提升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开展国家重大工程在建和在用长输管道的监督检查,开展长输管道使用登记试点。

5.推进多元共治。推动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内容,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积极发挥好行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二、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6.加强协调,区域联动。北京、福建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举办地,要落实责任,严防死守,确保会场、驻地等核心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总局指导协调,相关省市横纵联动,打造特种设备安全“护城河”、“防火墙”。

7.加强应急,快速反应。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各地发生特种设备人员伤亡事故,省级质监部门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报告总局。

8.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坚决防止因信息不公开、发布不及时等原因导致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三、厘清责任边界,理顺监管体制

9.制定权责清单。总局制定特种设备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各级地方质监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地方权力和责任清单。

10.优化法规标准。继续开展法规标准优化清理,制定特种设备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划目录,继续推进综合性安全技术大规范建设,开展安全技术规范后评估试点。总局与地方加强互动,共同研究对策,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优化法规标准予以解决。

四、推进安全监管改革,优化工作机制

11.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发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目录,通过合并、转变方式等措施,精简生产许可子项目,加快解决车用气瓶安装许可等难点问题。适当下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规范配套的许可程序,抓紧修订具体产品的许可条件。针对鉴定评审和人员考试转为技术性服务的情况,协调相关部委出台财政保障政策。对许可持证单位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督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果。

12.推进检验改革。科学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检验的范围,政府设立的公益事业类技术检查机构或检验机构应主要从事公益性检验。根据中国特种设备检验集团的组建进程进行资格核准。通过修改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协调收费政策,调项目、延周期、降收费,总体降低公益性检验收费。

13.强化保险激励约束保障机制。总结推广保险+服务的电梯综合保险试点经验,积极引入保险企业参与对电梯使用维保的监督约束机制和对乘梯人员的保障机制。

14.推进电梯维保改革。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信息化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全覆盖,全面实现电梯维保单位维保信息社会公示。支持行业组织制定电梯维保服务的团体标准并贯彻实施,继续推动企业维保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承诺。试点按需维保和作业人员企业自我考评等工作。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方法手段

15.建立质量追溯体系。以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产品为重点,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在升级现有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特种设备持证人员公示系统互联互通,并根据信息化总体规划的进展,进行持证单位的互联互通公示试点。

16.统一建设信息化平台。按照分散部署、数据共享的原则,推进信息化建设。总局将研究制定统一的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框架要求,统一数据标准和交换要求,并对《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各省要在总体框架基础上,积极推进本地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总局依据总体框架的要求进行抽查评价。

17.完善科技支撑体系。继续发挥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的作用,做好相关课题的研究,加大科技投入和科技人才培养力度,运用科技成果提升监管效能。

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8.服务质量强国战略。以优化安全技术规范、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定颁布团体标准等为手段,引导企业生产出优于国家法规标准的特种设备产品继续推动我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的国际互认,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特种设备产品、服务、标准走出国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促进特种设备产业聚集区质量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9.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抓紧完善锅炉节能环保相关配套法规标准。

20.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协调指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通过提高锅炉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从严调控新装燃煤锅炉、加速淘汰落后锅炉、推动节能环保达标改造、推进安全节能环保标准化管理等措施,率先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

七、加强作风能力建设

    21.全力落实从严治检。将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继续弘扬“四特”精神,按照抓业务抓队伍“两手抓”、管行业管行风“一岗双责”的要求,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加大对基层安全监察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检验机构、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执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