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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落实省安委办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六项措施要求的通知
——云质监局函〔2017〕249号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检院、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7年10月10日,省安委办发出《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六项措施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1718号)文件(见附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落实省局局长专题会议精神,加强监管,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省局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结合实际,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认真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开展一次警示约谈、督办一批重大隐患、严处一批违法行为、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六项措施,严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二、结合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切实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涉及特种设备监管业务的网络、信件、电话等投诉举报和信访,包括相关敏感性事件,各地各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明确机构和人员,及时处置。重要情况报告省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三、严格遵守十九大应急值守值班规定。10月底以前,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每天18:00前需将特种设备安全情况以短信形式报送省局特设处,联系人:邹正勇,电话:13888347255。

附件:《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

产大检查六项措施的通知》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