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工作人员
职责分工的通知
为促进工作有效开展,经处务会研究,现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工作人员内部职责分工调整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处长:李 彬。
负责全面工作。
0871-63215081。
(二)副处长:刘军红。
协助处长处理日常业务,分管行政许可,联系政务中心,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871-63215583。
(三)调研员:吴维达。
协助处长工作。
0871-63215581。
(四)调研员:张建松。
分管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监察,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联系省安委办,负责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处内文件收发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871-63215585。
(五)副调研员:刘夏。
分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含充装)安全监察(含节能监管),负责全省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含无损机构、检验人员)、鉴定评审机构监督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871-63215586。
(六)主任科员:邹正勇。
分管锅¯、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含节能监管),负责行政许可(含监察、检验、评审人员发证)办理(含档案管理)、综合统计(含事故)、分析报告(含工作总结),承担信息系统维护、纪检联络、内勤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871-63215582。
二、AB角
李彬、刘军红、吴维达互为AB角;
刘军红、刘夏互为AB角;
张建松、邹正勇互为AB角。
三、其他事项
按照职责分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成员须认真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
二○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