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预警通报> 形式分析
怒江州质监局一季度安全分析报告

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第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省局特设处

2017年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两会”州委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特种设备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治特,以问题、目标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为目标,继续打好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治理,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将2017第一季度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报告如下:

2017年一季度州内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人员伤亡事件。

    一、全州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

截至2017331:全州各类在用固定式特种设备1256(套)同比增加0.07%,在用数1201(套),其中锅炉51压力容器367同比增加0.09%电梯453同比增加0.07%起重机械342同比增加0.0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39同比增加0.34%;游乐设施4台(套);报停设备55台。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2家同比增加0.03%

表一   在用特种设备数量统计及区域分布情况

   类型

项目

锅炉

(台)

压力容器

(台、套)

电梯

(台)

起重机械(台)

厂(场)内机动车辆(辆)

游乐设施

(台、套)

索道

(条)

合计

泸水市

20

120

282

141

17

4

0

584

福贡县

1

50

33

30

0

0

0

114

贡山县

1

36

18

19

0

0

0

74

兰坪县

29

160

120

152

22

0

0

483

合计

51

366

453

342

39

4

0

1255

    (二)行政许可(含告知受理)情况

    2017一季度共受理特种设备施工(安装、修理、改造)书面告知14台(套),办理使用登记11台(套)   

    二、检验检测情况

    (一)定期检验

    2017一季度怒江州检测中心共定检设备113台,其中电梯检验93 台,起重机械12 台,锅炉1 台,压力容器4台(套),厂车3台

    (二)安装监检和验收检验

2017一季安装监检和验收检验共23台,其中电梯检验7台,起重机械15台,锅炉1台。在检验过程下发意见通知书7份,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24项,已整改或采取安全监护措施19项,后续整改5项。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省质监局、州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2017年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2月25日在怒江州质监工作会议上,局领导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出全面部署,同时与泸水市、兰坪、福贡、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怒江州2017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成为基本共识。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趋好,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努力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四、主要工作和成效

    2017第一季度全州共出动特种设备行政执法车辆27车次,执法人员137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7家,共检查各类设备73余台(套),气瓶200余支,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720余份,下达了8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2条,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根据2017质监工作重点和州委州政府对全州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我局一季度主要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为保障“元旦”“春节”“清明”假期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州局下发了《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上报2017年春节假期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值守值班表的通知》《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2017年“清明节”假期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怒质监局发〔201712要求各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在节日期间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日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救援及时。“元旦”“春节”“清明”期间共接到各县监管部门和州检测中心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信息65条,向省局应急值守领导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信息13条。

二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怒江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春节前开展了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气瓶充装站的安全大检查分别对10家气瓶充装站、两家天然气加注站、一家儿童乐园、8家宾馆、7家钢材销售企业所使用的38台(套)压力容器、200余只气瓶、4台游乐设施、26台电梯、7台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要求各有关企业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对气瓶充装站和天然气加注站将春节期间应急值守情况进行登记,保障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是为认真贯彻落实《怒江州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怒江州质监局对州府主城区登记在册燃煤锅炉开展了数据清理核查工作。

核查采取实地查验和与特种设备监管系统数据对照检查等方法,分别对8家企业在用的9台燃煤锅炉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及时对特种设备数据库进行了更新

经核查,泸水县荣跃水泥制品厂、怒江州民族中学、怒江瑞兴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所使用的燃煤锅炉已拆除,其余企业的在用特种设备均正常使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后续监管工作,对已经停用的燃煤锅炉,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报停手续,确保整治效果。

四是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 政府和质检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质监局函〔2017〕30号)文件精神,2家涉氨企业、2家天然气供应企业和各液化气充装站、氧气瓶充装站在用设备进行摸底调查,通过与数据库对比及时更新数据。其次是对对5家液化气瓶充装站、2家氧气瓶充装站使用的17台(套)压力容器、200多只气瓶进行了检查。查出隐患8条,以督促使用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安全状况分析

    一是部分建筑材料销售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未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设备技术资料不齐全及丢失情况严重,且无专人负责管理,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情况较为突出

    二是在建重点工程项目中,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特种设备安装前不按规定履行安装告知手续,安装完成后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企业安全意识低,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不强。忽视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员工在安全意识上极易产生麻痹大意思想。部分企业仍存在违章作业、证件出现超期未办理复审;特种设备运行、维保记录的资料不够完善等情况

四是对各县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督促和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对特种设备安全网络办事程序业务指导不够。

五是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流失严重,不能满足基层特种设备监察能力需求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全州经济工作,服务重点工程,安全监察与服务并举,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是强化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到位,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宣传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四是加强对县、乡镇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