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预警通报> 形式分析
普洱市2016年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普质监局发〔2016〕50号                签发人:魏  刚

普洱市2016年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形势

分析报告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半年,普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统一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全面布置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强化源头监管,重点抓好使用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履行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截止2016年6月30日,全市使用登记特种设备7425台(锅炉1596台,压力容器2108台,电梯1712台,起重机械1129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353台,大型游乐设施9台,压力管道517条,客运索道1台);在用特种设备4589台、辆(不含气瓶),其中锅炉477台,压力容器1528台,压力管道207条,电梯1569台,起重机械518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85台,游乐设施5台,客运索道0条,各类气瓶152485只。 

(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体情况。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共出动执法人员879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84家,检查特种设备960台/件,发现事故隐患459条,下达174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隐患整改。发出《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督办通知》2份。

二、主要工作实施情况

(一)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全年工作任务。为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促进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达到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的目的,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2015年第5号)要求,结合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我局制定了《普洱市2016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及督查计划(征求意见稿)》、《2016年普洱市重点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市安委办、市纪委、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意见建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正式组织实施。

(二)抓专项整治,继续围绕巩固“三大战役”成果。一是继续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质检总局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印发了《普洱市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安排布置了2016年全市电梯安全攻坚战相关工作。目前,全市各县(区)正按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有序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二是继续做好燃煤锅炉节能工作。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继续组织开展了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对全市10t以上燃煤锅炉开展了普查登记,全市现有10t以上燃煤锅炉共26台。三是继续开展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下发《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普质监局发〔2016〕39号),并于2016年5月26日联合省局特设处、墨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云南海王水产有限公司开展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液氨制冷车间在用的压力管道存在以下严重事故隐患:从事压力管道作业的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存在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的行为;安全管理混乱。管理工作职责不清,安全技术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能提供压力管道安装监检和定期检报告;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工作记录未建立;安全应急意识不强、安全通道不畅通、液氨制冷车间缺乏必要安全应急装备等。针对以上问题或严重事故隐患,已责成墨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指令,认真督促云南海王水产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全面整改,消除存在事故隐患,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各县(区)局联合交通、水务、安监等部门,开展了重点工程在用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经检查,全市辖区相关企业在用100t、200t以上的起重机械有20台,其中有2台加装了监控系统。五是进一步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共出动执法人员59人次,执法车辆13台次,检查使用单位6户,检查大型游乐设施22台,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游乐设施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三)抓基础工作,切实夯实监管基础。一是抓好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为解决目前县(区)局工商、食药监、质监“三合一”机构改革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持证人员不足的问题,市局先后举办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取(换)证暨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班3期,培训安全监察员278名。二是加大特种设备综合监管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印发了《关于认真清理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网数据库确保数据准确实现动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认真清理特种设备动态数据库,以确保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基本数据的准确性、唯一性、及时性,保障特种设备监察和检验两个信息化系统数据的顺畅交换,真正实现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6月16日,在思茅红旗会堂举行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通俗易懂的《关爱生命 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画册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单行本等,展示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展板,介绍了如何乘座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并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50余人次。同时,积极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贯培训。针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知识,共举办培训17期875人次

(四)抓应急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保障能力。一是做好地方民族传统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工作。为确保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重大活动和国家、省级领导考察调研普洱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全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保障值守工作。二是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七一等节假日前,先后对普洱国家公园旅游有限公司、华夏普洱投资有限公司(茶博园)、普洱梅子湖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普洱景兰大酒店有限公司、普洱大剧院、普洱行政中心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应急管理。上半年接到特种设备投诉举报10起,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均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突发事件都得到及时处置,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分析。同时,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针对电梯困人、液化石油气泄露、起重机械侧翻等事故,开展应急演练8次,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全市上半年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但随着特种设备快速增长,存在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力量薄弱等情况,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风险依然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安全意识、法制观念不足,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淡薄,人员素质偏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个别居民小区、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在用的电梯,由于物业管理滞后,维保质量参差不齐,安全管理缺失,广大市民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电梯运行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另外,在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也存在个别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特种设备安装前不按规定履行安装告知手续,安装完成后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违规现象。

(二)现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资源难于满足特种设备现实监管工作的需要。目前,全市在用特种设备数量已达7000多台,并且每年仍以15%以上速度不断增长,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难点、重点均在基层、在一线,使用环节仍然是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工作重点。但在质监管理体制由省以下垂管调整为分级管理,特别是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后,旧的监管模式已被打破,新的监管机制尚未有效运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仅为县区市场监管局纷繁复杂监管工作的其中之一,给特种设备安全的有效监管带来了困难。

(三)检验检测机构难于满足技术把关的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础,是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目前,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特种设备检验所担负着全市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其检验工作和任务都在企业一线,但特种设备检验所只有8名检验员,检验人员每年出差检验均在150天以上,多者达200天,人机矛盾突出,检验资源无法满足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同时,由于编制受限,原有检验人员流出后,新的检验人员难以招录和培养周期长,致使综合检测中心原有的起重机械、电梯监督检验资质相继失效,全市电梯、起重机械监督检验无法继续开展,给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围绕全市经济工作,服务重点工程,安全监察与服务并举,积极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深入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强化依法监管,加强电梯日常安全监察,规范电梯安全使用、管理。

(三)强化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对排查的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县(区)监管部门、使用单位落实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13日

(联系人:刘国春,联系电话:0879-2137024)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办,市应急办,市假日办,市检察院

反渎职侵权局,市综合检测中心,各县(区)政府办,各县(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