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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沧市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 状况分析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结的报告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临市质监发〔2016〕80            签发人:康    

关于临沧市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

状况分析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安委办: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委办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全市特种设备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质监工作会议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特种设备监管的目标任务,着力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模式,以打好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为重点,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为目的,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防控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全面构建“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安全大环境,全面推广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式,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培训大警示活动,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十三五”开局之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全市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使用情况2016年度,全市共有注册登记设备4668台(套)(不含气瓶),其中:锅炉484台,已注册463台,在用369台,停用91台,拆除2台,注销1台;压力容器1895台,已注册1842台,在用1740台,停用96台,拆除6台;电梯1963台,已注册1385台,在用1324台,停用33台;起重机械1051台,已注册891台,在用746台,停用65台,拆除2台,注销6台;场(厂)内机动车辆175台,在用158台,停用16台,报废1台;游乐设施在用5台,已注册5台,拆除2台;压力管道107条,已注册48条,在用47条,停用1条;另有各类气瓶约计8万余只。

全市已注册特种设备分类和分布情况见下图(统计数据不含气瓶)。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况全市现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1家(即临沧市晶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气瓶充装单位11户:其中氧气充装单位2户,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9户;电梯维护保养单位1户。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情况全市共有注册使用单位1345户。各县(区)分布比例如下图:

(四)特种设备业务办理情况受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627项,其中:锅炉28台,压力容器179台,电梯281台,起重机械130台,大型游乐设施4台,压力管道15条。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599台,其中:锅炉26台,压力容器178台,电梯290台,起重机械72台,厂内机动车辆28台,大型游乐设施3台,压力管道2条。       

(五)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情况全市现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1家,即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1家。

(六)特种设备检验情况2016年度,共完成特种设备检验3127台件,校验安全阀1631支,校验限速器475台,发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342份(1564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59份(325条)。

(七)特种设备事故情况2016年度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一)印发工作重点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保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稳步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和省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原则,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根据《2016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和《2016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部署,市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印发《2016年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重点》和《2016年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重点和任务,为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夯实基础。

(二)持续用力、集中攻坚,巩固推进“三大战役”。按照国家局、省局要求,持续用力、集中攻坚,继续深化“三大战役”开展。一是印发《临沧市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部署全市质监系统电梯安全攻坚战。组织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回头看”,继续摸实情、除隐患,以建档“问题电梯”为重点,继续做好隐患整治工作。查找电梯隐患58个,督促整改57个,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二是印发《临沧市2016年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继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攻坚战。截止目前,我市境内暂无跨境油气输送管道,各县(区)局重点对城市燃气管网的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已开工在建城市燃气管网涉及凤庆、云县、临翔区、永德、镇康等五个主城区,管道施工单位均已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三是继续打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18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发〔2014〕80号)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中心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在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具备天然气供应和使用条件的县城,不在新建每小时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并积极与发改、工信、环保、能源、住建、规划等部门联系,共同做好落后燃煤锅炉的淘汰和升级改造,加强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三)开展气瓶及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临翔区气瓶充装及检验单位集体约谈,通报2015年度气瓶充装单位年度检查情况,要求各县(区)局对气瓶充装单位2015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复查,并按照“一会四书”制度要求,对重大隐患问题下发《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书》,落实各级监管部门主体责任。二是继续开展气瓶使用登记工作,严禁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和超期气瓶。截止日前,共受理四家气瓶充装单位2000余只气瓶使用登记申请,并就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完成气瓶注册登记功能向软件公司提出修改建议。三是开展气瓶安全管理工作调研,研究运用“移动式压力容器网络管理系统(玉溪版)”开展我市气瓶安全管理工作,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思路有新突破,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气瓶安全监管能力。四是开展全市充装企业的年审工作。

(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宣传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宣传力度,市县两级质监部门以“3.15”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引导社会各方面关注安全、重视安全。一是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二是市局与临翔区南屏小学、忙令小学、临沧市第一幼儿园、临翔区凯龙双语幼儿园等学校共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使广大师生认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让孩子们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加注意安全,热爱生命,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成长。三是利用市局网站、“12350”、“12365”等平台和热线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救援、安全常识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四是继续依托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进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与节能教育培训讲座,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截止目前,全市共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16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100余份。

(五)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制度。一是根据《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计划的通知》(临安发〔2016〕5号)的要求,印发《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市安委会2016年度挂钩督查双江自治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临市质监发〔2016〕31号),确保挂钩督查工作有效推进。二是及时转发《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巡查督查规定(试行)》(云质监办发〔2016〕15号),并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对县(区)局的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和效率。

(六)加强基层监察队伍建设。为更好地解决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需求,确保有效履职和持证监察,提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市县两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监察队伍建设:一是市质监局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县(区)局安全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全年共开展监察员培训8次,320个课时,384名干部参加了取(换)证培训。二是县(区)局选派工作人员到市局或检验机构轮岗学习。

(七)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省质监局、市人民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市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印发《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为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为认真吸取玉溪市蒸压釜爆炸事故教训,及时部署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三是为切实做好汛期等恶劣天气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因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特种设备相关事故,部署开展汛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四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云安发电〔2013〕9号)要求,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按照“全省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治理试点现场会”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部署开展全市涉氨制冷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五是部署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六一、端午等传统节日和“两会”、“南博会”及国家领导人到临沧调研,第四届亚微节、第六届边交会、省农运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点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力度。

(八)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临安办发〔2016〕16号)要求和省质监局有关工作部署,市局及时印发《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应尽快修订完善市、县(区)两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推动各级政府将其纳入政府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二是制定演练计划,并按期开展演练工作。为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水平,经与省局争取项目资金,在全市特种设备集中的临翔区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气瓶充装行业),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守住了安全底线,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面的问题:

(一)监察人员综合素质不强,县(区)局监察力度不大。体制调整后,各县(区)局特种设备监管股和基层所的同志业务知识不熟,安全监察能力不足,特种设备底数不清,没有严格执行市局年初下达的《2016年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任务指标。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存在缺陷。一是原设备登记仅实现到省市县三级,乡镇监管所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底数不清,乡镇一级对特种设备的监管乏力,还不能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监察模式。二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不能对旧目录设备做删除,导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统计数据不准确。

(三)县(区)特种设备应急体系建设重视程度不高。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体制改革后,在应急体系建设方面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重视程度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及时制修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二是没有将应预案的编制工作纳入各县(区)安委会的整体应急体系建设中三是没有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四、下步工作重点

在总结成绩和分析问题的同时,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全市经济工作,服务重点工程,安全监察与服务并举,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加大对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监察力度,强化证后监管。   

(三)厘清特种设备底数,灵活运用监察动态平台。按照市局印发的《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清理特种设备动态数据的通知》(临市质监办发〔2016〕74号)全面普查辖区特种设备底数,统一开展特种设备动态数据清理;熟练运用“特安通”开展现场安全监察。

(四)加大监察力度,完善监察手段。建立市县(区)监察与检验机构联动机制,强化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以传统节日和临沧重大活动为节点,以辖区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为对象,开展以隐患大排查为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五)建立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应急体系。制修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监察主体和企业的应急能力。

  (六)广泛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安全法律法规,加大法规宣传力度,运用媒体和网络平台宣传特种设备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合法使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理念,让全社会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自觉参与学法、知法、用法,提高特种设备从业单位、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意识。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2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锦文  0883-2154265  13708838880)


抄送:省局办,市政府办,市局领导。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