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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16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普质监局发〔20175                 签发人: 

普洱市2016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质监局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紧扣预防和减少事故为目标,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以及省质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继续保持了安全平稳运行的态势。现将全市2016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全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截止20161230日,全市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6442(辆、条);在用特种设备5140台、辆、条(不含气瓶),其中在用锅炉472台,在用压力容器1671台,在用压力管道269条,在用电梯1890台,在用起重机械543台,在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90台,在用大型游乐设施5台,在用客运索道0条,各类气瓶151345只。

二、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2016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按照上级各相关部门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了电梯安全攻坚战、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等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年全市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1885人/次,出动车辆 579 辆/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27户,检查特种设备7923台(辆、条),其中:锅炉292台,压力容器475台,压力管道17条,电梯1066台,起重机械229台,客运索道0条,大型游乐设施28台,场(厂)内专用车辆171辆,气瓶5645只。检查发现事故隐患743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296份,现已整改事故隐患709个,整改率95.42%通过以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实现了全年特种设备无事故的目标。

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一)对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了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依据年初制订《普洱市2016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及督查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了普洱国家公园旅游有限公司、普洱市人民医院、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景东恒东制糖有限公司、澜沧鑫鑫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了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在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共监督抽查锅炉4台、压力容器14台、电梯6台、起重机械4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2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24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已责成所辖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存在事故隐患。

(二)认真开展了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各充装单位的充装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为有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充装工作质量,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规定,继续认真开展了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先后对孟连恒丰液化石油气经营部、澜沧县昌茂燃料有限公司、西盟恒丰液化石油气经营部、江城永丰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墨江易顺液化石油气经营部、宁洱红炎液化石油气经营部、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普洱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景东彝族自治县金叶燃气经营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燃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景谷永平天恒液化气经营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道德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普洱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等12户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普洱万康气体有限公司、澜沧蓝天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宁洱天晟气体行、景谷赓隆气体供应站等4户氧气充装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共监督抽查398台(条、只)特种设备,其中,储罐40台、气瓶166只、压力管道66条、压力表72只、安全阀64只,检查发现事故隐患86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 通过对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各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充装工作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充装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三)认真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攻坚战,电梯安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质检总局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及时制定了《普洱市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攻坚战。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75人次,执法车辆198车次,检查使用单位271家,抽查电梯1012台,发现安全隐患或突出问题237, 下达限期整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69份,已整改的安全隐患或突出问题220个,整改率92.8%。通过电梯安全攻坚战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等工作的有效展开,全市电梯安全虽然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安全压力,但安全形势有了一定的好转。

(四)继续组织开展了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继续组织开展了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一是对全市10t以上燃煤锅炉开展了普查登记,全市现有10t以上燃煤锅炉共26台。二是要求在办理施工告知时,提供锅炉能效报告,按照锅炉节能减排的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相关手续。三是在监督检验中,按照锅炉节能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对锅炉文件节能审查。10/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的移装,严格审查定期能效报告。四是在办理使用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单位提供产品随附资料,同时提供能效测试报告,符合要求后方可予以办理。锅炉能效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使用登记。五是安全监察工作中,加强锅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发改、工信、环保、节能等工作部门开展好锅炉节能改造、淘汰等工作,积极为相关部门提供燃煤锅炉的基础数据。

(五)深入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普质监局发〔201639号),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并对云南海王水产有限公司、澜沧爱尔牧业有限公司和普洱合利雪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等3户涉氨制冷企业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抓好其他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一是开展了全市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数据库梳理和清理动态数据工作。二是组织辖区内冶金、有色、机械铸造等企业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三是召开了普洱--西双版纳两州市质检部门协调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了我市起重机械监督检验相关工作。四是针对普遍存在电梯事故或故障中未能正确、及时、有效援救被困人员,应急处置援救措施不当、安全处置能力不强,应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举办了1期有思茅区各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电梯应急管理培训班。五是组织开展了对思茅、宁洱、墨江、景东、景谷、镇沅、澜沧、孟连、江城等9个县(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七)狠抓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应急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有效保障了重点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做好地方民族传统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工作。为确保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重大活动和国家、省级领导考察调研普洱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保障值守工作。二是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七一”建党节、中秋、市第四次党代会、国庆、第三届“百灵杯”世界围棋公开赛决赛普洱专场等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保障,先后对普洱国家公园旅游有限公司、华夏普洱投资有限公司(茶博园)、普洱梅子湖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普洱景兰大酒店有限公司、普洱大剧院、普洱行政中心、普洱咖啡交易中心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应急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应急管理。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模拟电梯困人、液化石油气泄露等事故开展了应急演练,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共接听电梯故障投诉电话13件,全部投诉案件都得到了圆满解决。

(八)抓好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为解决目前县(区)局工商、食药监、质监“三合一”机构改革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持证人员不足的问题,市局先后举办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取(换)证暨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班3期,培训安全监察员278名。

(九)加大特种设备综合监管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制订并印发了《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清理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网数据库确保数据准确实现动态管理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局开展了特种设备动态数据库清理,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数据的准确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一是616日,参与在思茅红旗会堂举行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通俗易懂的《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画册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单行本等,展示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展板,介绍了如何乘座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并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二是通过“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三是积极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贯培训。针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知识,举办培训班17期受训人数875人次。通过以上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我市虽然2016年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但全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潜在危险、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依然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仍然比较高,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特种设备安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难于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县(区)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三合一”后,有的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专门设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有的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仅设立质量技术监督股,而且要承担全部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加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业务性强、技术性高,监管人员变动和岗位调整频繁等因素,造成监管人员少与监管对象多的矛盾突出,难于保证持续有效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边缘化、专业监督弱化、政令意识淡化等问题已有显现,与特种设备的依法有效监管的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等单位全面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不足,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落实不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种设备的广泛使用,特种设备责任主体多元化,但他们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以及主动性、自觉性参差不齐,差异很大。相对而言,少数规模较大、用于生产的特种设备较多的使用单位,规章制度相对健全,人员配备基本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能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但是,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作业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安全附件缺失,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必要管理制度,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埋下了严重隐患。

(三)特种设备检验能力建设滞后于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需要。目前,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仅有1名起重机械检验师、2名电梯检验师,由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对检验人员级别、项目和检验范围要求的调整变化,检测中心已不具备开展起重机械和电梯监督检验的必备条件。这将影响全市每年近400台的起重机械和电梯的监督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导致相关单位的这些设备难于安全及时有效投入使用。同时,我市的特种设备广泛分布在各县(区)生产一线,检验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重,担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检验员每年出差开展检验工作均在150天以上,多者达到200天,检验工作人机矛盾十分突出。

四、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特种设备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用单位、责任主体均在各县(区)、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也在各县(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辖区负责制,以及“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建议市人民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一并签订责任状,一同安排部署,一同监督巡查,一同检查考核,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权威和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原则。

(二)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强化依法监管职责。加强县(区)市场监管局领导干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意识,配齐配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业务股室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宣传,服务指导,督促整改,进一步增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法定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督促企业严格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力度,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全面规范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技术把关责任。结合普洱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把关的需要,加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人才培养力度,着重解决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不快等问题,切实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五)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爱生命、人人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特种设备安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要做好宣传工作,普及人民群众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和全民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六月安全月”、“九月质量月”等宣传契机,深入企业、走进校园、走向社会,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让每一位公民都了解和掌握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切实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践行“安全第一”的理念,共同营造“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118

(联系人:刘国春,联系电话:0879-2137024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办,市应急办,市假日办,市检察院

反渎职侵权局,各县(区)政府办,机关各科室。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1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