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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第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临沧市质监局2017年第一季度特种设备

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临沧市2017年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稳步推进,深入排查治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全市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将2017年临沧市第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目前,临沧市现有特种设备注册使用单位1045家。截止2017331日,全市共有注册登记设备4637台(套)(不含气瓶),其中:锅炉 441台,在用344台,停用97台;压力容器1840台,在用1740台,停用100台;电梯1405台,在用1361台,停用44台;起重机械767台,在用701台,停用66台;场(厂)内机动车辆179台,在用165台,停用14台;游乐设施5台,在用4台停用1压力管道107条,已注册48条,在用47条,停用1条;另有各类气瓶约计8万余只。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况:气瓶充装单位共计11户氧气充装2户,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9户;电梯维护保养单位1户。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情况全市共有注册使用单位1394户。

(四)特种设备业务办理情况:受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94项,其中:锅炉11台,压力容器13台,电梯38台,起重机械28台,压力管道4条。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85台,其中:锅炉2台,压力容器8台,电梯47台,起重机械24台,厂内机动车辆4台。

(五)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情况:全市现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1家,即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1家,即临沧市临翔区志德液化气钢瓶检验站

(六)特种设备检验情况:截止2017年3月31日,共完成特种设备检验956台件,校验安全阀233支,校验限速器106台,发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66份(257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8份(49条)。

(七)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安全监察工作

(一)印发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点及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保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稳步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安委会和省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原则,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根据2017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和《2017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临市质监发〔2017〕18号)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印发《2017年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重点》和《2017年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临市质监办发〔2017〕9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两级质监工作重点和任务,为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夯实基础。

(二)报请市人民政府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6修订稿)》

加强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重要举措,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6修订稿)》,经临沧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7年2月22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6修订稿)》

   (三)召开特种设备联席会议共同谋划安全工作

2月28日,市质监局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第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特设科、中心特检所和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共20余人参会。此次会议旨在科学、准确、全面地谋划好临沧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集中学习了国家质检总局、省、市有关特种设备工作文件,总结了2016年特种设备监管、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针对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方案的贯彻执行、电梯维保行业规范整治、老旧电梯的清理及高危行业压力容器的监管整治等焦点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确定三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摸清特种设备底数是前提。针对各县(区)、乡镇监管主体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力争一季度把厘清特种设备安全底数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为“网格化”监管模式的建立完善打下好的基础。二是落实责任是重点。特种设备责任年初就要落实到位,既要落实监管责任、检验机构责任,更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责任落实不漏一户企业,不漏一台设备,不漏一个隐患。三是信息平台运用是重要手段。临沧市各级监管部门都要能充分运用监管平台、移动平台“特安通”开展数据的查询和企业的监管。

(四)积极开展重要时段重点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为扎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督促落实特种设备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市质监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特种设备科、法规稽查科和各县(区)市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安全隐患排查组,深入8县(区)对重要时段、重点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开展了专项检查,一是认真认真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省第十次党代会“泼水节”和中缅边境军事演习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确保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二是开展了机场高速、大临铁路等“五网”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共检查建设工地5个,起重设备30台(件),发现问题2个,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刻吸取云县“3.02”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临办发电〔2017〕51号)文件精神,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市局党组要求全局要认真汲取“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重点突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责任落实,加强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重点监督检查力度,厘清各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市局为迅速落实《紧急通知》和3月3日全市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领导机构明确整治重点和要求,并派同以副局长杨帆为组长的工作督查小组,深入各县(区)局和企业、乡镇开展隐患督查检查和巡查暗查三是抓好工作结合,强化整治效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深刻汲取“3.02”重大交通事故教训,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结合:把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与保障全国“两会”安全相结合,加强值班值守,突出隐患治理;把隐患排查与特种设备数据清理工作相结合,突出抓好液化气瓶充装站、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和重大项目施工在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时排查特种设备到期未报检、故障老化、维保不到位、无证操作、安全管理不规范等安全隐患。做到设备底数清楚,责任落实明确,隐患排查彻底,整治措施有效;把安全隐患排查与全面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书》相结合。截止3月31日,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298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2户,检查设备680台,发现安全隐患67处,下达安全指令58份。所有隐患限期整改,并有专人督促落实。

(六)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基础建设,认真开展数据清理工作

按照省质监局2017年重点工作部署,市质监局采取措施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基础建设。下发《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清理特种设备动态数据的通知》(临市质监办发〔2016〕74号)要求,一是有序开展清理工作,要求各县(区)局派人到市局开展数据清理工作,确保数据准确率达到98%,为统计分析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搭建检验人员、质量技术监督协会与基层监察人员沟通桥梁,在现场检查、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和检验过程中发现数据不准确即可共享信息进行完善,提升办事效率,便捷使用单位;三是通过市县(区)联动,完成工作目标后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强化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截止目前,全市集中开展数据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通过清理,共注销、报停设备661台。其中:注销设备338台(锅炉57台、电梯15台、压力容器12、起重机械250台、压力管道2条、场内机动车辆2台、游乐设施2台;报停设备323台(锅炉92台、电梯49、压力容器113台、起重机械51台、厂内机动车辆17台、压力管道1条)。

    (七)积极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在新的体制模式下,为寻求解决特种设备信息沟通新途径,市局充分发挥移动终端的强大沟通功能,建立“特种设备大家庭”微信群,组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测检验和特种设备经营单位人员加入该群,搭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行政许可、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的沟通平台,通过运用微信强大的沟通功能发挥特种设备六个“第一时间”作用:即第一时间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则规程,拓宽安全宣传教育渠道;第一时间展现基层一线监察风采,传播安全监察正能量;第一时间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动态,有效管控特种设备安全;第一时间通报检验检测结果,突出“问题设备”的跟踪督办;第一时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答疑释惑,营造互学互帮的学习氛围;第一时间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目前该群已经发展微信成员近120名,力争年内让此微信群在全市特种设备领域覆盖率达80%以上,真正成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沟通的桥梁,服务群众的利器。

   (八)按计划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两级《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支持配合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对建成区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核实,并向临翔区提交了锅炉台账;二是市、区两级牵头部门制定了《临沧市2017年燃煤锅炉淘汰方案》;三是对辖区内列为淘汰的锅炉使用主体进行了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大气污染危害、节能减排责任的法律宣传动员;四是严把行政许可关。禁止新建2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临翔区建成区无新安装告知和登记注册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存在的问题

2017年一季度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呈平稳态势,安全责任意识逐步加强。但也清晰地认识到,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还存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隐患:

(一)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不强、设备底数不清、监管职责不明监管水平不高、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监察工作存在应付心理,基层安全监察工作人员岗位流动性大,“责任田”荒废的现象普遍存在乡镇一级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构尚未能真正发挥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效能

(二)部分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然不够,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重视不足,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未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依然存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与监管工作任务还不能同步发展单位重组后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由于人员编制问题,无法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频次和时间

“临界设备”生产使用现象突出。新的特种设备目录颁布实施后,很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临界设备”,如锅炉水容积29L 或额定蒸汽压力0.09Mpa,起重机械起重量标定2.9t等。该类设备的大量生产和投入使用,需要引起各监管部门的重视和探讨。

下步工作重点

依据2016年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重点》和《2017年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步工作突出发下几个重点

一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改革方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的规定,县(区)级监管部门与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两书”签订率要达到100%。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市、县(区)、乡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长效模式,实现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是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市县(区)监察与检验机构联动机制,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为目标,以传统节日和临沧重大活动为节点,以涉及民生、辖区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和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以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为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市局对各县(区)局和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要适时开展巡查、重点监察、督查、抽查和考核措施,督促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现场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察、检验机构的联动机制,为强化各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监督,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库资源对已使用登记的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突出监管重点,对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

  四是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宣贯培训。《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整合了八大类特种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统一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是一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综合规范。2017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2017年8月1日施行,《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R5001-2005)、《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G T5001-2009)、《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锅炉使用管理规则》(TSG G5004-2014)6个技术规范同时废止,为使新旧规范执行顺利过渡,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单位要以不同方式进行规则的学习培训。

五是继续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进工作。全面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和电梯维保社会公示工作加强老旧电梯的清理工作立足临沧电梯实际,认真抓好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学习,签订《电梯服务维保承诺书》,向社会进行电梯安全承诺,对问题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约谈,开展电梯应急演练,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

继续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严格按照省、市两级《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燃煤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把锅炉行政许可关,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临翔区建成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完成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4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