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28日)
2016年上半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2016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和市局党组年初工作部署要求,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线,以降低安全风险为重点,以履行职能为己任,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各项监管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持续保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全市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事故,为“平安昭通”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新贡献。现将全市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如下:
一、全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95家,平均每家使用单位拥有特种设备数量为3.9台,体现出我市区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多为小型单位或作坊。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市共使用登记各类特种设备(不含压力管道和气瓶)5834台,其中,锅炉304台、压力容器2139、电梯2462台、起重机械696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176台、大型游乐设施57台,工业管道110多公里,各类气瓶5.4万只(全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见表1,全市特种设备分布情况见图2,全市特种设备构成情况详见图3)。
随着昭通经济的发展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推进,特种设备数量增长较快,与2015年同期相比,新登记特种设备1092台,其中机电类特种设备增速明显,电梯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增长了678台,增长率为38%。另有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共567台,全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90.47%。
表1 全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
设备种类 | 2015年6月30日登记在册数 | 2016年6月30日登记在册数 | 本年度新增设备数 | 年度同比增长 | 在用数 | 停用数 | 在用未注册数 | 在用超期未检数 | 使用单位数 |
锅炉 | 288 | 304 | 16 | 5.56% | 227 | 77 | 20 | 61 | 241 |
压力容器 | 1827 | 2139 | 312 | 17.08% | 1951 | 188 | 2 | 285 | 219 |
电梯 | 1784 | 2462 | 678 | 38.00% | 2327 | 135 | 338 | 139 | 632 |
起重机械 | 638 | 696 | 58 | 9.09% | 650 | 46 | 207 | 222 | 359 |
厂(场)内机动 车辆 | 165 | 176 | 11 | 6.67% | 171 | 5 | 0 | 25 | 27 |
大型游乐设施 | 40 | 57 | 17 | 42.50% | 55 | 2 | 0 | 11 | 17 |
客运索道 | 0 | 0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小计 | 4742 | 5834 | 1092 | 23.03% | 5381 | 453 | 567 | 743 | 1495 |
图2 全市特种设备分布情况
图3 全市特种设备构成情况
二、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
截止到6月份,全市安全监察机构共出动车辆189车/次,监察人员457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75家,各类特种设备768台,发现安全隐患217个、现场已整改205个,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
三、事故情况及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一)事故情况
2016年上半年,全市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事故。
(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虽然全市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事故,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诱发特种设备事故的因素仍然存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是日益增长的特种设备和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水平落后的矛盾日益增大。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跨越,大量的特种设备涌入昭通境内,我市特种设备数量每年平均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特别是电梯数量的增长出现井喷现象。特种设备监管体制发生变化后,大量的工作由县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承担。基层监察机构专业人员偏少,无法做到术业有专攻,导致业务水平提升较慢、监管力度偏弱、巡查范围较小、工作效率较低,安全监察力量严重不足。
二是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根据规定,电梯每15天必须维保一次,但目前电梯维保行业存在恶性竞争,大部分维保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没有严格按照维保规则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所谓的维保工作逐渐演变成故障抢修。
三是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观念淡薄,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变化大。安全制度建立不规范,落实不到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特种设备超期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不持证上岗现象较为普遍。
四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力量薄弱且整体素质不高。11个县(区)局都未配备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基层工作人员大多不是专业出身,对于特种设备的原理和相关领域的知识了解有限。人少事多不专业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动态监察网使用不熟练、动态监察工作不闭合、登记注册不准确、监管记录不规范、信息材料上报不及时或不上报,巡查检查记录不全,动态监察网信息更新不及时等。
五是行政执法过程中,面对各种现实问题很难做到依法监管。比如巧家县白鹤花园的电梯,因为开发商、物管公司、物业管理委员会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年检时间已过依然没有进行检验,依然投入使用。监察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与多部门沟通协调、多次要求电梯管理和使用企业依法开展年检工作,在得不到落实的情况下,因为维稳的压力,没有做出立即停止使用的行政强制措施、无法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和小区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昭通境内的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隐患一直存在且未得到整改。由于各种复杂原因,导致昭通境内的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之前未办理安装告知且安装过程未经法定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存在潜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有些地区的管道已经投入使用。比如巧家县县城的供气管道在遭到塌方损坏后,经过简单的整修后裸漏地表,无任何安全保障措施。
七是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不够,广大的群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都存在着认识不足,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措施
总的来看,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是“喜忧参半”,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政治意识,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不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
(一)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
(二)在全市县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计划在下半年完成全市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取证和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监察力量,提升基层监察水平。
(三)积极参与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安装环节和使用环节的监察力度;继续推进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工作和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工作。
(五)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效率,严格查处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降低监察检验工作履职风险,安排部署下半年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六)继续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市电梯安全大会战、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战、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大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工作,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特别要盯住已经发生事故的企业、有重大隐患的企业、易发生事故的企业、不重视安全管理的企业、多次检查都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巡回检查。